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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25号
关于发布《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3-2006)

  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

  三、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 环保 生态园区 标准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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