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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32号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

    二、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

    三、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 环保 标准 发布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4-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