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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0]24号
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换证的通知
第一批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

  国家核安全局于1995年3月17日开始颁发的第一批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到2000年3月17日将陆续到期。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0900第九条和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HAF0901第七条的规定,欲延长许可证有效期者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更换申请,逾期不办理换证的单位其资格许可证自行失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更换资格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文件:

  1.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函;

  2.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分别见HAF0901附件二、六、十);

  3.有关支持性文件(内容祥见附件);

  二、在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获得批准前,即将到期的原资格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二○○○年九月三十日;

  三、请资格许可证更换申请单位将不同类型和不同堆型(包括许可范围批准函)资格许可证(包括未到期的)更换申请一并报送我局,我局将一次性统一进行换证审查和颁发资格许可证;

  四、欲更换资格许可证的单位务必在二○○○年五月二十日前将有关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局。

  附:1.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2.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二○○○年三月九日

   

  主体词:核安全  许可证  通知

  附件一:               

  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

  二、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书

  三、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应说明的问题

  1.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情况

  ——设计过核承压设备类别、名称和核安全级别;

  ——核质保体系运转的有效性(设计输入、设计分析计算、设计变更、设计验证和设计输出控制);

  ——遵守核安全法规和许可证条件的说明;

  ——执行标准;

  ——采用的计算分析方法和设计软件以及适用性;

  ——应用的设计验证方法、手段及结果;

  ——设计外协活动;

  ——设计审查意见;

  ——与核级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研究;

  ——重大设计缺陷和设计差错;

  ——核安全监督活动中未关闭的问题及原因。

  2.原许可证有效期内设计技术服务和设计质量的奖惩情况

  ——奖励事项及级别;

  ——惩罚事项(情况描述、处罚类别)。

  3.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说明

  ——组织机构;

  ——设计人员;

  ——质保大纲及质保程序;

  ——计算分析软、硬件;

  ——设计能力;

  ——设计验证能力。

   

  附件二:          

  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

  二、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申请书

  三、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应说明的问题

  1.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活动情况

  ——制造/安装过核承压设备类别、名称和核安全级别;

  ——核质保体系运转的有效性;

  ——遵守核安全法规和许可证条件的说明;

  ——执行标准;

  ——制造工艺及过程控制;

  ——检验和试验;

  ——特种工艺人员持证的说明;

  ——外协活动;

  ——产品出厂验收意见;

  ——与核级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研究;

  ——重大不符合项描述、纠正措施及后续行动。

  4.原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奖惩情况

  ——奖励事项及级别;

  ——惩罚事项(情况描述、处罚类别)。

  5.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说明

  ——组织机构;

  ——质保大纲及质保程序。

     
 
  字体:【    】 更新日期:【2000-03-0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