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批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
国家核安全局于1995年3月17日开始颁发的第一批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到2000年3月17日将陆续到期。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0900第九条和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HAF0901第七条的规定,欲延长许可证有效期者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更换申请,逾期不办理换证的单位其资格许可证自行失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更换资格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文件:
1.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函;
2.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分别见HAF0901附件二、六、十);
3.有关支持性文件(内容祥见附件);
二、在更换资格许可证申请获得批准前,即将到期的原资格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二○○○年九月三十日;
三、请资格许可证更换申请单位将不同类型和不同堆型(包括许可范围批准函)资格许可证(包括未到期的)更换申请一并报送我局,我局将一次性统一进行换证审查和颁发资格许可证;
四、欲更换资格许可证的单位务必在二○○○年五月二十日前将有关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局。
附:1.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2.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二○○○年三月九日
主体词:核安全 许可证 通知
附件一:
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
二、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书
三、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应说明的问题
1.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情况
——设计过核承压设备类别、名称和核安全级别;
——核质保体系运转的有效性(设计输入、设计分析计算、设计变更、设计验证和设计输出控制);
——遵守核安全法规和许可证条件的说明;
——执行标准;
——采用的计算分析方法和设计软件以及适用性;
——应用的设计验证方法、手段及结果;
——设计外协活动;
——设计审查意见;
——与核级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研究;
——重大设计缺陷和设计差错;
——核安全监督活动中未关闭的问题及原因。
2.原许可证有效期内设计技术服务和设计质量的奖惩情况
——奖励事项及级别;
——惩罚事项(情况描述、处罚类别)。
3.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说明
——组织机构;
——设计人员;
——质保大纲及质保程序;
——计算分析软、硬件;
——设计能力;
——设计验证能力。
附件二:
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更换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
二、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申请书
三、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更换应说明的问题
1.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核承压设备制造/安装活动情况
——制造/安装过核承压设备类别、名称和核安全级别;
——核质保体系运转的有效性;
——遵守核安全法规和许可证条件的说明;
——执行标准;
——制造工艺及过程控制;
——检验和试验;
——特种工艺人员持证的说明;
——外协活动;
——产品出厂验收意见;
——与核级产品相关的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研究;
——重大不符合项描述、纠正措施及后续行动。
4.原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奖惩情况
——奖励事项及级别;
——惩罚事项(情况描述、处罚类别)。
5.原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说明
——组织机构;
——质保大纲及质保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