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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6〕135号
关于颁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研究堆操纵人员申请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6〕19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审查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王国华等2人具备岷江试验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研究堆 许可证执照 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序号

 

   

     

1 王国华 高72027 2009年9月30日
2 李志容 高72028 2009年9月30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0-2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