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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函〔2006〕61号
关于缴纳2006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宜宾燃料元件厂,国营202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继续收取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复函》(财综〔2003〕87号)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中有关标准,现通知你单位缴纳2006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请于2006年11月10日前将缴纳款汇至我局汇缴专户,缴纳款金额见附表。
  
   国家环保总局汇缴专户
  
   开户名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账号:750101880000211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联系人:封有才
  
   电话:(010)66556348

  附件:2006年核安全技术审评收费情况统计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收费 通知

  
  
  附件   

 

2006年核安全技术审评收费情况统计

 

     

     

机组

审评状态

额定电功率(MWe)

应收金额(万元)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核电厂 单机组 运行 300 100 100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秦山第二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650 2X150 300
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 双机组 建造   120 120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第三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700 2X150 300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公司 大亚湾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984 2X200 400
岭澳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990 2X200 400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田湾核电厂 1号机组 运行 1060 200 320
2号机组 装料   120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 双机组 建造   120 120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海阳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选址   40 40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选址   40 40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选址   40 40
宜宾燃料元件厂   元件厂 运行   10 10
国营202厂   元件厂 运行   10 10
合计   2200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0-3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