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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函〔2007〕10号
关于同意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壳喷淋热交换器膨胀节组件外协加工的复函

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安全壳喷淋热交换器膨胀节组件外协加工申请的报告》(上动质保〔2007〕01号)收悉。经我局审查,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安全壳喷淋热交换器膨胀节组件的装配和焊接工序(包括波纹管的加工)外协。

  二、你公司必须在产品正式加工前要求外协单位完成焊接工艺评定和模拟件的试制,并按照核安全法规和有关程序文件的要求对外协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设备质量。

 

二○○七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核承压设备 复函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2-1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