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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办〔2007〕187号
关于同意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企业名称的请示》(二重股份发〔2007〕10号)收悉。

  鉴于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主要资产和工作人员全部转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有关的组织机构、注册地址、质量保证体系、厂房设备、人力资源、技术储备及制造能力等均未发生变化。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发〔2006〕155号 )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核承压设备 资格许可证 变更 通知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12-0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