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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8〕5号
关于《秦山二期扩建工程取消离线啜吸检查装置的申请报告》和《秦山二期扩建工程主管道管嘴锻件和波动管适用RCCM规范偏离请求报告》的批复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秦山二期扩建工程取消离线啜吸检查装置的申请报告〉和〈秦山二期扩建工程主管道管嘴锻件和波动管适用RCCM规范偏离请求报告〉的函》(核秦设计发〔2007〕38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出的关于秦山二期扩建工程取消离线啜吸检查装置的申请以及秦山二期扩建工程主管道管嘴锻件和波动管适用RCCM规范偏离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复。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申请进行工程建设,确保秦山二期扩建工程建造质量。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申请 报告 批复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1-2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