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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办〔2008〕19号
关于同意原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请示》(司质〔2007〕6号)收悉。

  鉴于原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改制更名为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与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厂房设备等相关制造能力未发生明显弱化,资产和人员的变动没有影响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的制造能力。经现场确认和研究决定,我局同意将原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发〔2004〕151号 )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许可证 变更 通知

抄送:苏州核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2-1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