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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办〔2008〕39号
关于举办核电厂监督大纲研讨活动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可靠性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核安全监管活动,提高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局拟于2008年3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办核电厂监督大纲研讨活动,请你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

  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田湾核电厂运行监督大纲

   2.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设备安装监督大纲

   3.岭澳二期设备安装监督大纲

   4.核电厂营运单位设备建造监督检查程序

  二、报到时间:

   2008年3月17日14:00-17:00

  三、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8日 8:30-12:00,14:00-17:00,

   2008年3月19日 8:30-12:00,14:00-17:00。

  四、 活动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加代表名额分配:

  国家核安全局自定

  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3人

  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人

  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人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人

  苏州核安全中心       2人

  机械院可靠性中心     1人

  六、 联系人:

  刘涛:电话(010)69358384

  传真(010)69358384

  扈黎光:电话(010)66556354

  传真(010)66556355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电厂 监督大纲 通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3-1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