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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会〔2005〕35号
关于召开车用燃料低硫化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新机动车国家排放标准的顺利实施,提高中国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促进车用燃料低硫化。

  我局与美国联邦环保局定于2005年7月14日在北京共同召开低硫车用燃料国际研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由国外专家介绍国外低硫车用燃料的发展经验。

  2、讨论我国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探讨中国车用燃料品质的发展方向(会议日程及安排见附件一)。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2005年7月14日,北京,昆仑饭店。

  三、承办单位:环保总局机动车监控中心、清华大学。

  四、参会代表:邀请参加会议单位名单及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二。会议代表交通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并请于2005年7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返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焰 岳欣 陈大为 王若素

  联系电话:86-10-84915243,84911177

  联系传真:86-10-84933997,84911177

  电子信箱:workshop@vecc-sepa.org.cn

  网        址:www.vecc-sepa.org.cn

 

附件:1.车用燃料低硫化国际研讨会日程(暂定)
           2.邀请参加会议单位及名额分配
           3.车用燃料低硫化国际研讨会回执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机动车 会议 通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6-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