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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1999]84号
关于评选99杜邦环境好新闻的通知

为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伟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商定联合举办“’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

此项评选活动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承办,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协办。作品评选实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选制。各新闻单位进行初评推荐.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报送的初评作品进行评审和终评;评选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发奖仪式定于1999年11月在北京举行。

 

附件一:

’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1998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在经过正式批准、有正式刊号的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的环境新闻作品(消息、通讯、言论、调查报告)。

2、评选条件: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

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鼓励短新闻,尤其是现场短新闻。

3、字数要求:文字消息在8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言论在1500字以内;调查报告在2000字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二、奖励办法

“’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共10个,每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共20个,每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共40个,每个奖金1000元。

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并出版获奖作品文集。

凡获奖作品,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情况或属剽窃,评选办公室报请评选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同时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

三、参评程序

1、“’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实行初评、终评两级评选制。

2、各新闻单位进行初评,按分配数额,选送参加终评的作品。

3、“’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委员会负责终评。

4、所有推荐作品均由发表单位填写推荐表,同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文字稿件和推荐表一式15份,直接寄(送)评选办公室。

四、截稿日期

所有推荐参评作品请于1999年7月20日以前挂号寄(送)评选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小兴隆街甲15号。

联系人:郭薇 赵莹

电 话:(010)67117345 66151784

邮 编:100007

 

附件二:

各新闻单位推荐作品分配表

新华社

5

人民日报

5

中央电视台

5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5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3

光明日报

3

经济日报

3

中新社

3

中国日报

3

科技日报

3

农民日报

3

工人日报

3

法制日报

3

中国青年报

3

中国环境报

5

北京电视台

2

北京日报

2

北京青年报

2

北京广播电台

2

经济参考报

2

健康报

2

中国妇女报

2

人民日报海外版

2

中国工商时报

2

解放军报

2

中国水利报

2

中国绿色时报

2

中国海洋报

2

中国人口报

2

中国土地报

2

中国减灾报

2

中国化工报

2

各省地市公开发行的环境报

各2

其他有关部委报纸

各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报、电台

各2

 

 

 

附件三:

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体裁

 

作者

 

电话

 

刊播版面(栏目)

 

字数

 

单位

 

刊播日期

 

地址

 

邮编

 

作品评价

 

 

 

采编过程

 

 

 

社会效果

 

 

 

推荐单位盖章 1999年 月 日

 

 

 

超长作品特别推荐,总编辑、台长签字:

 

 

 

     
 
  字体:【    】 更新日期:【1999-04-0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