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1998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在经过正式批准、有正式刊号的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的环境新闻作品(消息、通讯、言论、调查报告)。
2、评选条件: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
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鼓励短新闻,尤其是现场短新闻。
3、字数要求:文字消息在8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言论在1500字以内;调查报告在2000字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二、奖励办法
“’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共10个,每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共20个,每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共40个,每个奖金1000元。
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并出版获奖作品文集。
凡获奖作品,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情况或属剽窃,评选办公室报请评选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同时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
三、参评程序
1、“’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实行初评、终评两级评选制。
2、各新闻单位进行初评,按分配数额,选送参加终评的作品。
3、“’99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委员会负责终评。
4、所有推荐作品均由发表单位填写推荐表,同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文字稿件和推荐表一式15份,直接寄(送)评选办公室。
四、截稿日期
所有推荐参评作品请于1999年7月20日以前挂号寄(送)评选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小兴隆街甲15号。
联系人:郭薇 赵莹
电 话:(010)67117345 66151784
邮 编:1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