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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2]125号
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等5个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并授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为了适应国家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局实施了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计划,于1999年批准了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等5个工程技术中心立项建设。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等5个工程技术中心紧紧围绕各自科技开发的优势领域,实现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取得了明显效益。经我局组织各工程技术中心验收委员会的综合评议和验收,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等5个工程技术中心已较好地完成了《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的各项组建任务,基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具备了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及辐射扩散能力,达到了验收标准。经研究,同意国家环境保护产业烟气控制等5个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和授牌。

    请各工程技术中心继续完善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坚持一流的管理运行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同时,请将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我局,并接受我局组织的定期运行考评。

    附件:首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单

                                               二○○二年九月四日

                                   

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北京市、湖北省、安徽省、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中国钢铁工贸集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北京市环科院、沈阳环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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