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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6〕166号
关于发布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公告

  
  
  建设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经过五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349个,总面积14995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决定自2006年10月27日起,公布和启用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然保护区区徽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0-2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