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26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了审核。现对此26个拟命名为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4年3月29日—2004年4月7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厅)接受反映这26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 话:(010)6611141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举报受理电话由各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在所在省(直辖市)日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附件:2003年度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优美乡镇 通告
附件:
2003年度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北京市 大兴区庞各庄镇
天津市 汉沽区大田镇
西青区中北镇
上海市 闵行区莘庄镇
闵行区七宝镇
嘉定区安亭镇
河北省 廊坊市燕郊镇
辽宁省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
江苏省 昆山市周庄镇
常熟市大义镇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浙江省 慈溪市周巷镇
绍兴县杨讯桥镇
余姚市泗门镇
安吉县山川乡
安徽省 亳州市古井镇
湖南省 长沙县兴沙镇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
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镇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
云南省 楚雄市鹿城镇
大理市大理镇
陕西省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