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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案件专项工作”。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土地资源管理、煤炭和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水资源和电力资源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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