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工作动态
江西省采取坚决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2008-08-21
     
 

(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新闻发布稿)
  
省环保局局长  邓兴明
  
2008年8月21日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增加。在我省加快崛起的重要发展阶段,我们面临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双重压力、双重挑战。如果不痛下决心解决污染减排等环境问题,将严重影响江西的加速崛起,制约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苏荣书记亲自过问污染减排工作,吴新雄省长多次安排部署污染减排工作,并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孙刚副省长多次就减排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减排措施。省委省政府已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国家要求,省政府制订了《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批转了《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了“十一五”和2008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并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各设区市按照要求,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区),最后落实到具体企业。省政府坚决落实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实行市县政府减排责任制、重点企业减排责任制、重点部门行业减排责任制和污染减排环保部门督查责任制,将污染减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国家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省政府成立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特批省环保局增设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核定行政编6名。省政府严格考核制度,把减排措施、项目进展和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市、县六项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强有力的奖惩机制,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停止享受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停止项目环评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2007年COD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南昌、赣州和鹰潭等三个设区市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引起了很大反响。
  
  三是狠抓重点,强化项目。省政府确定污染减排要抓重点县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减排项目实行“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确保按时开工建设、确保竣工达标运营。首先,狠抓工程减排。没有建设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必须尽快建设,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区市,2008年必须建成投运,并做到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加快县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第一批45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明年7月建成进水调试,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力争在明年年底建成进水调试,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其次,狠抓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加大水泥、钢铁和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第三,狠抓监管减排,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火电厂的日常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台帐,加密监测次数、加强巡查监管。
  
  经过两年的努力,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扭转了多年来持续上升态势。但与2005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还是有所上升。今年不仅要消化当年新增排放量,还要消化前两年的欠帐,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分别控制在44.8万吨和60万吨以内,任务十分艰巨。
  
  根据国家最后的核定结果,我省2008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82万吨,比上年同期(22.09万吨)下降1.22%;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20万吨,比上年同期(26.95万吨)下降6.49%,从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看,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全年任务的23.1%;二氧化硫减排完成全年任务的56.8%,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污染减排任务,省环保局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环保督查责任制,增加污染减排工作人员,加强污染减排技术指导,实施污染减排督查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组织9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设区市污染减排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从8月初完成的督查情况看,我省一些市、县的污染减排工作与国家环保部的要求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部分地区对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减排项目进展缓慢,致使全省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
  
  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污染减排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强调指出,污染减排工作是硬任务,必须落实硬措施,实行硬考核,真抓实干打好污染减排攻坚硬仗。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采取坚决措施 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采取坚决措施,实行超常手段,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也印发表彰通报,对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进展快、完成任务好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现通报如下:
  
  一、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截止2008年7月,九江市、南昌市、景德镇市和赣州市仅分别完成全年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任务的11%、12.9%、16.4%和30%,新余市未有经认定的二氧化硫减排量,萍乡市只完成全年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任务的10.6%。为此,对上述6个设区市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
  
  二、实行“区域限批”制度。省环保局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8个县、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这8个县、区为:南昌市湾里区、九江市都昌县、景德镇市珠山区、赣州市石城县、宜春市靖安县、上饶市鄱阳县、吉安市万安县、抚州市广昌县。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一)决定对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6家企业或落后生产线进行淘汰关停。具体名单为:
  
  1、上犹县赣富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上犹县人民政府)
  
  2、瑞金晨鸣实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瑞金市人民政府)
  
  3、于都泰鑫纸品纸业彩印厂(责任部门为于都县人民政府)
  
  4、会昌县华鑫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会昌县人民政府)
  
  5、兴国县富兴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兴国县人民政府)
  
  6、南城新时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
  
  7、江西松翔啤酒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责任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
  
  8、浮粱县佳宝防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浮粱县人民政府)
  
  9、景德镇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责任部门为浮粱县人民政府)
  
  10、乐平加金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乐平市人民政府)
  
  11、瑞昌市瑞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任部门为瑞昌市人民政府)
  
  12、江西新亚纸制品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德安县人民政府)
  
  13、江西开成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德安县人民政府)
  
  14、江西三合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德安县人民政府)
  
  15、德安县望夫山造纸厂(责任部门为德安县人民政府)
  
  16、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年产3000吨氯化稀土生产线(责任部门为九江市人民政府)
  
  17、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牛仔布生产线(责任部门为九江市人民政府)
  
  18、九江新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氧丙烷、2万吨聚氯乙烯生产线(责任部门为九江市人民政府)
  
  19、万安县安阳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万安县人民政府)
  
  20、永丰县腾龙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永丰县人民政府)
  
  21、泰和县龙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泰和县人民政府)
  
  22、江西金惠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吉水县人民政府)
  
  23、万载县赤兴珊瑚造纸厂(责任部门为万载县人民政府)
  
  24、万载县仙源造纸厂(责任部门为万载县人民政府)
  
  25、宜丰县黄岗山兴丰纸厂(责任部门为宜丰县人民政府)
  
  26、宜丰县兴丰纸厂(责任部门为宜丰县人民政府)
  
  (二)责令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10家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具体名单为:
  
  1、江西联兴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崇仁县人民政府)
  
  2、南城永泰纸业公司(责任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
  
  3、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责任部门为乐平市人民政府)
  
  4、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5#6%生产线(责任部门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5、花鼓山煤矿煤矸石电厂(责任部门为新余市人民政府)
  
  6、赣县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赣县人民政府)
  
  7、永丰县泰丰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永丰县人民政府)
  
  8、江西吉能煤电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吉安市人民政府)
  
  9、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樟树市人民政府)
  
  10、铜鼓县中密度纤维板厂(责任部门为铜鼓县人民政府)。
  
  (三)对9个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具体企业名单为:
  
  1、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责任部门为九江市建设局)
  
  2、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责任部门为中石化九江分公司)
  
  3、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责任部门为南昌市政公用局)
  
  4、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责任部门为南昌市政公用局)
  
  5、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氨分公司(责任部门为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江西顺富印染公司(责任部门为抚州市经贸委)
  
  7、峡江县富民纸业有限公司(责任部门为峡江县人民政府)
  
  8、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责任部门为萍矿集团公司)
  
  9、萍乡市安源区春光纸品厂(责任部门为萍乡市安源区政府)
  
  四、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被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政府要增强做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目标,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本地区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省环保局将对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减排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经核定完成减排任务的,解除“区域限批”。企业或生产线淘汰关停和责令停产治理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市、县(区)政府负责落实。淘汰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2008年8月底前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停产治理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2008年8月底前停止生产,未经省环保局批准同意或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省环保局,由省环保局汇总报省政府。对落实不到位的,由省环保局通报省监察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表扬先进,树立典型。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按时建成脱硫设施并正常运转的江西丰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运行稳定的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他们能够进一步做好工作,为减排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其他企业和排污单位向他们学习,加快减排设施建设进度,运行好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好减排台帐档案,为全省减排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8-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