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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
2005-05-24
     
 

  通过几年的推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发展势头很好,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涌现了一批典型。但相对全国4万个乡镇来说,“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数量还很有限,而且地区分布不平衡,1/3的省份处于空白;有些乡镇党政领导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地方虽然政府和部门积极性很高,但群众的参与程度不够;有的地方环保部门把关不严、指导不力。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和不断深化。今后应从四个方面继续抓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

  一要继续深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乡镇率先达到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已经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乡镇,不能满足现有成绩,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完善投入和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的内涵,为所在县、市早日建成生态县、生态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创建活动。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创建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模式。各省环保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在指导地方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搞好服务,使获得命名的乡镇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为本地区、本省乃至全国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制定创建计划、研究具体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慎重推荐,确保质量。

  三要不断深化认识,加大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引导,深化各级领导对农村环境问题严重性和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创建工作的重点是防治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

  四要从村抓起,打好基础,注重过程和实效。创建工作应逐步向村庄延伸,把自然村作为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每个村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整个乡镇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反对贪图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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