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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等六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5-08-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江苏省加大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了“六清六建”工作,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等六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然〔2005〕16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和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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