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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总局对成都市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成都市的实际,将此项工作纳入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2006年6月23日,成都市“行动计划”的编制大纲顺利通过专家审查,“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将于7月底全面完成。同时,围绕实施“行动计划”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起草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二是编制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三是实施了小流域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等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开展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菜篮子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调查,并逐步推进建制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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