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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总第38期)
2007-06-21

  2007年6月

  
  本  期  要  目 

  
  
  【编者按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办的第三届生态市(县)建设现场会暨2007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于2007年6月7-8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国家环保总局吴晓青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现全文刊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吴晓青副局长在第三届生态市(县)建设现场会暨2007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以农村污染防治为重点 推动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吴晓青副局长在第三届生态市(县)建设现场会暨2007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美丽的威海召开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近年来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经验,落实2007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任务,重点是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刚才,我们对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第六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对受到表彰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表示热烈的祝贺!江苏、辽宁、云南、山西、威海等省市围绕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矿山生态治理、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的经验都很好,其他没有发言的省市也有许多好的做法,在下午的讨论和明天的考察过程中,大家还可以进一步交流。
  
  这次现场会选定在威海市召开,主要是山东省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2003年就已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已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达到24个,是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最早和最多的省份之一。威海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在全国率先创建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群,近年来又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明天,会议还要组织同志们现场考察威海生态市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他们的一些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下面,我就深化生态保护、强化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的工作进展
  

  (一)明确了新时期自然生态保护的战略地位和工作部署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2006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中国生态安全高层论坛”和“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五十周年纪念大会”,曾培炎副总理参加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两个会议在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史上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和子孙后代的发展,关系世界的环保事业”,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地位和深远意义。周生贤局长在2007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保护问题”,把生态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上半年,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三个文件的出台,也是近十年来总局首次印发的关于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总局对生态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已摆上重要议程
  
  近年来,农村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总局每年都接到中央领导的一些有关农村环保的批示和几十件全国人大和政协的建议和提案。总局领导也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周生贤局长在去年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研讨班上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专题发言。总局印发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正在组织制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财政部已从中央环保专项经费中开列“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子项,宁夏、辽宁、广东等37个省市县被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其他省区也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最近,四川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环保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对下阶段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湖南、吉林、海南、新疆等中西部省区也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加强秸秆禁烧,农村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局联合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召开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启动了全国土壤调查和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江苏、浙江、辽宁、山东、河北进展良好。
  
  (三)区域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已编制完成,北京、黑龙江、安徽、陕西、西藏等16个省(自治区)的生态功能区划得到省政府批准,大部分省区编制了“十一五”自然生态保护规划。浙江开展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从环境准入的角度将规划区域划分为禁止准入、限制准入、重点准入和优化准入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明确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规划充分体现了分区分类环境管理的思想,也符合国家开展的四大主体功能区划分的思路。浙江计划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都完成规划编制并批准实施,明年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中,先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这在环境管理方面是一项创新举措。深圳市开展了《环境资源测算研究》,在环境容量和生态资产核算的基础上,为深圳市环境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深圳市政府据此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了《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对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林地,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等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划定了基本生态控制线,明确予以保护,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管理措施。
  
  云南、江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申请,总局组织召开了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评审会议,评审通过了江西东江源、云南东川、甘肃甘南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和《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经过积极协调,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的专项规划审批计划,拟于第二季度报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得到了充实和完善,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做到了较好的衔接。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做好《自然保护区法》的立法工作,制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自然保护区的检查评估,加强管理,提高建设水平。今年国务院批准新建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284处,目前全国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95处,面积151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形成了类型比较多样、格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全国自然保护区体系。
  
  联合相关部委开展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了生物资源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研究,联合有关部门起草了《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四)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近年来,总局与国家旅游局建立了良好的旅游环保合作机制,正在联合制订《生态旅游发展纲要》和“生态旅游标准”,两次召开了全国旅游环保工作会议,两部门商定以后每年形成例会。为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总局配合国家发改委制订了《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并经国务院批准,刚才山西省在专题发言中介绍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总局还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联合国土资源部正在编制《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拟订《矿山环境保护条例》。一些地区加大了对重点资源开发和外来物种引进、转基因生物应用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了对流域开发和跨区域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蓬勃发展
  
  目前,全国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等13个省区市开展了生态省区建设,150多个市(县)提出了建设生态市(县)的目标,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安吉县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市(区、县),425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20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中西部地区的创建积极性越来越高,去年总局和四川、广西两省(区)政府先后组织论证了两省(区)的生态省(区)建设规划纲要,我们这次命名的8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有三分之一强来自中西部地区,这说明中西部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创建积极性不断提高。江苏宜兴、浙江镇海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四川苍溪积极发展生态产业,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河北遵化、辽宁法库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提高了农民收入;浙江衢州、广西阳朔、四川雅安、内蒙古阿尔山等地积极保育自然环境,江苏六合、湖南平江等地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维护了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山东威海、平阴等地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推进了农村生态人居建设;北京海淀、天津西青等地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许多创建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践证明,生态示范创建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途径,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有效方式,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保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必须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是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三大领域。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极不适应,为此,2007年总局自然生态保护重中之重的工作就是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也是落实年初环保厅局长会议关于“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的重要举措。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加强农村污染防治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一是农村生活污染问题突出。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生活垃圾约1.2亿吨,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25亿吨,有3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是我国农村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二是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一些城郊结合部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全国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超过200万亩。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一方面,土壤污染程度加剧,土壤污染范围扩大,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土壤污染负荷加大;另一方面,土壤污染危害巨大,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体健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威胁国家生态安全。四是农村生态破坏严重。目前我国农村还存在大量掠夺式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陡坡垦殖、围湖造田、毁林开荒等行为,很多生态系统功能遭到严重损害。
  
  第二,加强农村污染防治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农村环保工作基础十分薄弱。一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有关土壤、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处于空白;二是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投资渠道不畅;三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许多地区存在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人们形象地比喻: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四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薄弱,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
  
  第三,加强农村污染防治是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些地区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疾病明显上升,已严重威胁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些地区农田污水灌溉、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减产甚至绝收,影响农民增收;一些地区农村环保信访量不断增加,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上升之势,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生态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
  
  农村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列为重要任务,《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单独一条,提出了具体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把防治土壤污染提上重要议程,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加大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保证农产品品质。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推广的力度,使广大农民向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转变。”2006年12月,温家宝总理在有关信息上批示:“造成农村污染的几个重要方面:工业污染、选矿污染、规模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农药化肥污染。这些问题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应该引起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在今年2月也做出批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建设等,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逐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近年来每年召开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代表和委员们提的比较多的建议和提案也是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因此,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必须以农村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推动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重在抓落实
  
  首先,要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宁夏、河南、辽宁、广东等省区行动迅速,编制了全省区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还没有编制计划的省区要尽快编制并组织实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以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村容村貌建设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
  
  第二,要大力推广成熟实用的农村污染防治技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农村环保工作一定要切合实际。许多地区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一些成熟实用的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如处理人畜粪便和生活废水的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利用畜禽粪便进行堆肥生产有机肥等。最近,我到浙江调研,安吉县的农村环保工作很有特点,在村镇比较集中的报福镇,他们通过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在农户比较分散的皈山乡洛泗房村,农户们采取一家一户的湿地处理方式;此外,还有生物处理技术,氧化沟处理技术等,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特点。
  
  第三,要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为基础,以控制生产和生活污染源为重点,以依法监督管理为手段,加强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要认真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加强对工业用地和城市遗留遗弃污染场地的环境监管。严格监控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要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总局在研究制订生态示范建设指标时,设置了一整套涉及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指标,其目的在于通过创建活动,改善广大农村的环境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重点在广大农村,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在农村环境整治、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加大力度,抓出结果,抓出成效。去年命名的首批6个国家生态市(区、县)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他们按照创建生态(市、县)必须要有80%的环境优美乡镇的考核要求,切实抓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做好生态示范创建的细胞工程。通过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生产和生活中环境问题的解决。
  
  第五,要加强部门联合,共同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的统一监管,同时,也要加强与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最近,总局联合农业、建设、卫生部门开展了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调研,还将联合印发有关文件。在环保系统内部,也要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作为立法、执法、计划、标准、科研、监测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合力。今天的会议,既是全面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会,也是一次动员会,明年总局将进一步强化这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努力完成2007年自然生态保护重点工作
  
  按照今年的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总局办公厅印发了2007年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共30项工作。其中,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现在已经进入6月份,时间和工作进程即将过半,大多数地方重点工作进展良好,但也有一些地方工作进展不平衡。我们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完成2007年自然生态保护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普查方案和技术规范,落实普查经费,开展专题培训;二是联合农业、建设、卫生等部门召开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的意见”;三是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进程,制订《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组织编制《农村污染防治规划》;四是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五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着力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今年是全面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基础的重要一年。这个项目投资10亿,分别由环保和国土部门承担。为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召开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总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成果,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分析测试、质量评价等工作;三是开展不同类型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四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调研,为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打好基础。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源普查都是国务院确定的重要任务,各省要安排好时间,协调好力量,使用好经费,切实做好这两项工作。
  
  (三)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有效形式。各类创建工作重要的是创建的过程,也就是在发展过程中,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向集约化增长方式过渡。创建活动不仅在东部地区是可行的,而且在中西部地区也是可行的。要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一是调整、完善生态示范创建考核标准,淡化经济指标,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指标;二是简化生态示范创建考核验收工作程序,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的考核验收工作主要由各省(市、区)组织进行,总局重点抓生态省(市、县)的创建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示范创建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果。
  
  (四)加快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步伐
  

  一是完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与中科院联合召开高层专家论证会,还没有完成省级生态功能区划政府审批的省(区、市),要积极协调,年内要完成报批。二是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22个重要生态功能区,所在省环保局要抓紧编制和修订每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试点地区监管水平,促进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与主导功能相符合的特色产业,探索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经验;四是抓住机遇,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划分工作,将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作为限制开发区管理的重要措施,纳入四大主体功能区规划;五是印发《全国生态保护远景规划》,编制《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
  
  (五)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质量
  
  一是落实《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优化空间结构,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二是实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检查评估,提高管理质量;三是改革国家级保护区评审机制,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新的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是制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五是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管理,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和破坏;六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法》的立法进程,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完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六)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
  
  一是联合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已经联合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在各省规划的基础上,年底要完成全国规划。二是拟订《矿山环境保护条例》,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年底前也要完成法规文本初稿;三是与国家旅游局、建设部联合召开生态旅游工作会议,制订《生态旅游发展纲要》和“生态旅游标准”。四是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订《生态补偿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试点。
  
  (七)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生态环境质量监管的重要基础,总局已决定每年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今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培训;二是建立城市和农村、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等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三是各省应当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每年开展省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八)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
  
  一是实施《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编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全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划》,继续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国家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二是加快《物种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拟订《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和《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三是实施好中国和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和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项目,完成《中国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一次国家报告》,提交公约秘书处;四是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试点。
  
  同志们,我国的自然生态保护事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也是负重爬坡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历史性转变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决定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
  
  最后,我代表会议全体人员对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对威海市委、市政府的精心组织和周到安排,对为本次会议顺利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谢意!
  
  谢谢大家。

 

                                            主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司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本期编辑:孙  江  段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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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总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
  
送:总局各司(厅、局),各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生态市(县)及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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