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0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9亿吨,比上年增加8.7%。其中,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2亿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92.1%;非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7亿吨,占产生量的7.9%。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894万吨,比上年减少292万吨,减少了9.2%。其中,重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2510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86.7%;非重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384万吨,占排放总量的 13.3%。
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952万吨,比上年增加14.7%;危险废物排放量为2.1万吨,与上年持平。见表11。
近年来,各地对工业固体废物,尤其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贮存及处置工作力度有所加强,使其排放量逐年下降。
表11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单位:万吨
|
年度 |
产生量 |
排放量 |
综合利用量 |
贮存量 |
处置量 |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
1998 |
80068 |
974 |
7048 |
45.8 |
33387 |
428 |
27546 |
387 |
10527 |
131 |
|
1999 |
78442 |
1015 |
3880 |
36.0 |
35756 |
465 |
26295 |
397 |
10764 |
132 |
|
2000 |
81608 |
830 |
3186 |
2.6 |
34751 |
408 |
28921 |
276 |
9152 |
179 |
|
2001 |
88746 |
952 |
2894 |
2.1 |
47290 |
442 |
30183 |
307 |
14491 |
229 |
|
增减(%) |
8.7 |
14.7 |
-9.2 |
-19.2 |
36.1 |
8.3 |
4.4 |
10.9 |
58.3 |
27.9 |
注:在“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中含有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量。
4.2 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最大的是山西,其次是贵州、四川、云南和重庆,这5个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排放量的60%以上,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仅占全国的21%,表明其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率水平比较低。这些地区的矿产(如煤、金属矿等)比较丰富,根据固体废物排放量在各行业中所占比率排序,固体废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其采掘业也相对发达。因此,应注意对这些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特别是云、贵、川等地区面临西部大开发,更要保护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
4.3各工业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按行业统计,采掘(包括煤炭、有色金属)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重点固废排放量的50%(1001万吨)。
4.4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目前纳入统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主要有:综合利用和处置。2001年,两种处理方式与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合计消化固体废物9.2亿吨(包括处理往年量0.6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和处置量为6.2亿吨,使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处理率分别达到52.1%和65.5%。近几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出现上升趋势,但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却逐年下降。统计结果表明,随着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逐年上升。
4.5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2001年,我国开始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了全国21个地区92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合计危险废物实际处置能力为每日3416吨,其中,焚烧处置能力和填埋处置能力约各占1/2。全年共集中处置危险废物13.6万吨,占我国危险废物处置量的6%。其中,采用焚烧方式处置9.9万吨(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量的72.8%),填埋方式处置3.7万吨。在处置的危险废物中,处置工业危险废物9.6万吨(占危险废物处置量的70.6%),处置非工业危险废物7.3万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的全年运行费用为2.1亿元。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还有10个地区未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这些地区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完全处于分散状态。已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的大部分地区没有充分发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能力,实际处置量与处置能力尚有较大差距;危险废物来源单一,有11个地区只处置工业或非工业危险废物。
5.东中西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2的统计结果基本上反映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与环境状况、工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东部地区统计企业占全国统计企业数的53%,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占20-25%左右;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各地区废水排放量所占比率与本地区企业数所占比率基本一致,COD排放量所占比率东部地区稍高一些,三个地区基本上各占1/3,东、中、西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0%、80%、70%左右。东部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所占比率比其他两个地区高10-20个百分点;烟尘、粉尘排放量各地区约占30%左右;固废产生量东部地区占44%,中部和西部各占30%左右;固废排放量(包括危险废物)差别较大,西部地区占50-60%,东部占10%以下。
表12 东中西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比率 单位:%
|
地区 |
汇总企业 |
废水 |
COD |
SO2 |
烟尘 |
粉尘 |
固废产生 |
固废排放 |
危险废物 |
|
东部 |
53.3 |
52.7 |
38.6 |
43.7 |
31.2 |
36.5 |
43.5 |
7.3 |
2.9 |
|
中部 |
24.9 |
25.9 |
27.3 |
24.4 |
36.3 |
33.8 |
32.0 |
31.4 |
44.7 |
|
西部 |
21.8 |
21.4 |
34.1 |
31.9 |
32.5 |
29.7 |
24.5 |
61.3 |
51.5 |
注:表中数据为各地区统计量占全国总量的百分比
统计数据表明,西部地区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和提高集中处理处置水平的重点地区。在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要特别重视采掘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应加强对西部的环保投入,以帮助西部地区治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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