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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5-04-06
     
 
  7、重点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3年,113个重点城市废水排放量为286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62.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3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56亿吨;重点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2%,比上年增加4.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重点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79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0.9%,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46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3万吨;氨氮排放量为71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总量的54.4%,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23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48万吨。

   重点城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21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1.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55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6万吨;烟尘排放量为520万吨,占全国烟尘排放量的49.6%,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19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10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383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37.5%。

  113个重点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390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6.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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