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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7期
2005-04-18
     
 

  本 期 要 目

   周建司长在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调度会上的总结讲话

  洪亚雄副院长谈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日照、莱芜、枣庄、长春四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可研报告复核会议召开

  杭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复核会议召开

   

  【总局动态】

  [编者按] 2005年1月28-29日,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在沈阳主持召开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调度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主管规划实施的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周建司长就高度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2005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做了总结发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洪亚雄副院长就前期工作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现将周建司长和洪亚雄副院长的发言全文刊登如下。

  周建司长在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调度会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调度会经过一天半的时间就快要结束了。昨天先后有深圳、杭州两家危险废物运营企业和八家处置技术单位分别就建设运营经验和处置技术要点进行了充分交流,今天早上又分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实施进展进行了汇报和了解。可以说,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基本达到了。我想再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结合环保系统队伍建设高度认识此次规划实施的重要性,二是下一步工作中应着重注意和推进的五项工作。

  一、高度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在多种场合下一再强调《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现在,我想从拉动社会投资和培养锻炼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再次提请各位充分重视规划实施的意义。规划任务总投资150亿元左右,国家拿出国债资金支持,全国各地还需更多的资金给予配套,这部分配套资金给了社会资金充分施展的空间。当初“十五”环境保护规划预测“十五”期间环保投资将在7000亿元左右,据现在初步估算,有可能超过1万亿的规模,达到GDP的1.5%左右。环保工程项目对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带动环保相关领域建设的重要作用是积极的、富有成效的,类似于本次危险废物规划150亿元的工程项目,给我国环境整治和改善发挥相当关键的作用,同时也会带动环保系统项目管理和污染监控能力的全面提升。去年国债资金虽然没有花出去,但通过上下的协作和努力,成效还是显著的,完成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我们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特别是有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今年,我们对规划实施充满了信心。环保各级主管领导必须对规划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应有进一步清醒地认识,规划实施本身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实践。各级领导务必将此项工作列为2005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大工作力度,重点组织和推进。同时,规划实施还为锻炼一支过硬的环保队伍创造了一次很好的机会。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着力培养三方面的人才:一是培养抓项目前期管理的人才,二是培养抓项目建设管理的人才,三是培养抓项目运营监督的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贯穿了规划实施的全过程。我们要努力将规划财务部门培养成一支懂技术、懂专业、懂管理、同时又懂经济的队伍,将规划财务人员练就成讲政治、会管理、善协调的学习型、专业型、综合型的群体。前不久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解局长提出各级环保领导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牢固树立起新时期环保人的精神风采,那就是坚韧不拔、为国尽力、为民谋利的精神。我们要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通过危险废物规划实施、通过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扎扎实实地培养我们这支队伍,这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和最大的宝藏。规划实施两三年时间过去后,这样的队伍和人才是否培养出来,是衡量规划实施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而这样的队伍对于“十一五”环保规划乃至“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和实施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2005年工作任务和重点

  1、依法行政,准确定位,主动协调、履行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复,组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责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环保总局和各地环保局是代表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部门,应搞好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批复中赋予的职责,对此必须有清楚的认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在政府,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的积极性,但任何时候都不能抹掉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环保部门的职责应区分于业主单位。由于规划实施涉及到发改委、规划、国土、卫生、物价、建设、科技、审计等诸多部门,环保部门应充分承担起与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新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即将颁布实施,按照法律授予的执法责任和义务,切实承担起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不能越位,更不能空位,强调准确定位。工作中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应主动向省政府、市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向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汇报,决不能等待和观望,更不能毫无作为。我们知道,目前在协调工作中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阻碍了项目进展,但应该清醒的是三年时间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规划实施,争取早日将设施建设起来,运行监管起来,而不是去解决部门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在困难中求前进,在矛盾中求协调。只有这个定位准确了,项目推进才会比较顺利。从上午汇报的情况来看,新疆、江西、北京、山东、宁夏等地的定位和位置就摆得比较好,进展也比较好。

  二、明确目标,倒排工期,抓好典型,确保重点

  国务院批复要求到2006年完成《规划》实施的主要任务。经过2004年的工作,应该说,规划实施的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处置技术的路线认识是明确的,有关的政策、技术规范、要求对设施建设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开展了一些项目复核工作,各地项目也有不同程度进展。

  2005年是一个全面推进、快速推进、整体推进的一年,这一年工作成效如何,将直接影响《规划》任务能否按期完成,直接影响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能否实现安全处置,直接影响环境保护系统的整体声誉和能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倒排工期,狠抓落实。

  2005年《规划》实施的年度目标是:从全国来看,三分之二以上的省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医疗废物设施建设完成三分之二的前期工作,能力建设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分解到各省,三分之二以上的省级危险废物中心通过复核,每省平均3-4个医疗废物项目通过复核;推荐的每个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技术路线均有开工建设的实例,每省均有开工建设的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实例。以上是今年的目标底线, 从2004年完成情况来看,北京、山东等省可以在今年完成辖区内的全部任务,新疆可以完成一半,因此,这些省市能走多快就走多快,为全国树立典范。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牢牢抓住进度较快的典型项目。每个省只要有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复核的案例、开工建设的案例、运营监管的案例,就为该省的其他项目甚至其他省的项目推进积累了经验和教训。项目建设重在抓典型,力争每条先进、试用的技术路线和每个省都有开工建设的实例。这次会议上邀请了八家技术单位,分别讲解了回转窑焚烧技术、热解技术、高温蒸汽灭菌技术、微波+高温蒸汽灭菌技术、干化学处理技术,特别是后三种的非焚烧技术,是在总局组织的历次培训会上第一次公开讲解。这些技术覆盖了当今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领域里的各种主要技术,每项技术在世界和中国都是成熟、稳定的技术,只是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还需要具体分析哪种技术更为合适,要稳妥选用。

  每个省都要对照上述目标,具体分解,排出单子,一一落实。江西、湖北、陕西、甘肃、吉林、广东、重庆、湖南、北京、内蒙古、河北、山东、福建、贵州等省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必须在上半年完成前期工作并提出复核申请,每个省必须要在上半年完成1-2个医疗废物项目前期工作并提出复核申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2005年全年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

  为了加强项目调度,会议结束后必须尽快完成两件工作。一是各省环保局尽快会同发改委全面调度本辖区内规划项目的实施进展,特别要注意那些通过其它渠道已经建成或者在建但属于全国规划大盘子里的项目进展和需要考虑增加布点、调整布点和建设规模的项目情况。结合进展、需要调整的项目,提出分析和意见建议,向总局和发改委正式上报一个完整的材料。总局将与国家发改委进行一次对接,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请规划院排一个全国300多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总表,力求直观、简洁、一目了然,并在网站上公开,便于各相关方随时查询和了解进度,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奖惩分明。工作月报制度一定要坚持执行,内容不要条目化、格式化,尽可能详细阐述,无明显进展的哪怕是打个电话通知一下,也叫执行了月报制度,就怕无声无息,不知道做了些什么。

  3、加强领导,分清责任,专人负责,推进工作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是环保系统的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这是环保部门第一次大规模介入环境建设领域。应该说,环保部门没有大规模组织项目建设的经验,各地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上还存在不少这样那样的问题、困难和矛盾,但是,迟干不如早干,存在问题是正常的,不能用回避和否定问题的态度对待工作。

  组织规划项目实施的各级领导必须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工作班子一定要切实履行起职责,不要是个空架子、花架子,领导小组要发挥出领导、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工作小组一定要有精兵强将,强调踏踏实实、实事求是、富有成效的工作。

  环保局内部职责分工和如何协调、配合一定要明确,要形成上下左右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包括规划、污控、科技、环评、固废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明确专人负责。目前看来,凡是项目进度较好的地方,职责分工都是比较清楚的,西部一些省市前期工作抓得较好,东部有些省市过分强调市场化,比较乱。

  在和项目业主单位的关系上,一定要克服“甩手掌柜”的问题。环保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代表,一定要勇于承担起规划实施的责任,要介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前期阶段发挥组织和督促作用,建设和运营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始终贯穿服务意识。从现在开始,各地都应对照以上几个方面反省一下自己的做法,形成良好有效的机制。

  环保部门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落实配套资金。目前,一些项目的运作类似 “空手套白狼”,对上,套国债资金,对下,套企业资金,横向上,再套银行贷款。将项目变成一个会生蛋的母鸡,套来套去,只会把政府的形象丢失殆尽,只会把时机白白浪费。

  4、分类指导,确保水平,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规范对社会投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管理。对于列入规划的项目,可以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引入社会投资。对于申请国债资金的项目,可以部分引入具有一定资金和运营经验的公司介入。但应明确,这些社会投资项目也是规划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一般的招商引资项目,不能游离和超越规划实施的要求,不能放松对项目建设技术水平的监管,尤其是那些自带资金、自带技术的项目。各省要明确采取市场化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的时间表完成;环保部门必须严把环评关;必须强化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技术路线的审查,防止一些简易焚烧技术和设备打着资本运作的旗号招摇过市,防止社会资金的浪费,避免对规划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搞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没有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不允许运营,不发给经营许可证。

  要重视危险废物产生量调查和处置设施建设规模确定的工作。一些地方要改变虚增规模的做法,实事求是地开展废物量调查,科学地确定分类分项规模,一定要和环境统计数据进行衔接,避免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大而无法运营” 的教训。初期废物收集率不宜高估,对于调整规划布局、增加建设规模的,应从严审查。焚烧和安全填埋场一期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从环境保护部门角度考虑,宁可处置场小马拉大车,也不愿意出现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应配备建设规模和水平适当、实用的办公楼、分析仪器等附属设施,不要贪大求洋。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制定相关公用工程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和规范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

  对于目前技术要求、规范存在中的一些问题,我们正在积极组织修订工作,一些新的技术要求也即将出台,如拟缩短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卫生防护距离,制定高温灭菌技术规范,希望这些对于规划实施能起到一个较好的支持作用。我们准备在适当时候再对8吨以下城市、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

  一些地方提出要求总局推荐设备厂家,这种想法我们可以理解。但从行业主管的角度来看,我们适宜对技术路线和技术应达到的要求作出规定,但技术、设备厂家原则应由各地自行选择,可以先试点。

  一些原有处置设施的存在对规划实施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对于原有设施,包括“非典”期间建设的应急设施,坚决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这些设施也是一个污染源,环保部门应从严管理,对于这些项目涉及的资产处置、原有权益、人员安置,环保部门应积极向政府报告和建议,部分地方将原有项目相关方纳入新建设施,参与股份和运营,也是一个可以操作的方式。

  一些地方提出对规划布局、布点进行调整的意见。对于这类问题,首先应该明确规划实施期内原则上应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进行,现阶段严禁新增布点,可以在详细论证的基础上改变建设地点。主要任务完成以后,再来考虑边远山区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可以补充新的规划,增加新的项目。

  对于各地提出的其他有关问题,如技术标准问题、收费政策问题、征地问题等,我们会在会后,抓紧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商,尽快给予解决和答复。

  5、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促进处置设施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除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以外,还包括固废中心的建设、法规政策的制定、监管体系的形成等工作,处置设施建好只是规划任务的一个基础和出发点,根本目的还在于运行好、监管好,充分发挥处置设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以先期开展废物收集运输体系的建设。可以先行建立收集贮存运输体系,贮存有关危险废物,一旦处置设施建成,即可有效运营。一部分有条件的项目,今年应该先期启动、开工建设。

  各省要抓住固体废物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建立机构,落实人员,摸清家底,搞好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一些省市正在制定一些地方性的立法,这是十分必要的。

  各地可研报告一旦批复后,即可组织开展后续的有关工作,如设计招投标、土地平整、技术设备考察选型等。各地要切实避免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实施“两张皮“的现象,不要坐等国债资金到位后才开展工作,贻误时机。

  同志们,2005年是《全国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全面启动规划项目的建设,争取在项目形象进度上有大的进展,为2006年全面完成规划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 洪亚雄副院长在调度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代表:

  受总局规划财务司委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承担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复核等技术工作。从2004年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各地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下面,我就前期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向大会作一汇报,以期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借鉴。

  一、项目复核工作进展

  截止到2005年1月27日,环境规划院已组织开展了5批11个规划项目的技术复核工作,包括1个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的能力建设项目,新疆、黑龙江、宁夏、深圳、浙江杭州等5个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湖南株洲、山东日照、莱芜、枣庄、吉林长春等5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其中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新疆、黑龙江、宁夏、深圳危险废物项目和株洲医疗废物项目已完成复核技术报告,并已上报至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新疆危险废物项目和株洲医疗废物项目已由总局报至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对国家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项目的评估工作已经完成。

  同时,我院配合总局先后对全国31个省级和国家级的固废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全国31个放射性废物库新改扩建项目,沈阳、天津、福建3个危险废物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和修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项目有望在2005年年初报至国家发改委,部分项目争取得到第一批国债资金的支持。

  为了加快各地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规划院提前介入到地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中,以避免复核过程中发生重大修改。目前,规划院提前介入各地审查的项目有甘肃、陕西、江西、湖北等省的危险废物项目和辽宁省、吉林省、安徽省11个城市的医疗废物项目。

  受总局委托,规划院还对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布点和规模调整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究,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已上报至环保总局。

  二、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复核大纲》的要求,复核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复核可研报告的质量,二是复核包括业主单位、收费政策、征地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复核时要求项目具备较好的开工建设条件,并为将来的运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当前,前期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协调力度不够。环保部门负责如此大规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有充足的国债资金的支持在我国环保历史上尚属首次,虽有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更重要的是一次历史性机遇,各级环保部门应抓住此次机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落实总局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的的各项部署。但实际工作中,各地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些省市环保局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外推,省环保局将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的组织任务推给项目所在市的环保局,或者主管环保局将工作全部推给项目业主单位,平时少管疏问,致使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废物产生源项调查、技术路线把关、收费管理政策的出台上难以有较大突破。在管理部门内部,也存在着工作班子不落实,职责不清的问题,以工作多、难度大为理由相互推脱责任,致使项目处于一方面“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又无序和低效状态。为了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同时也为促进各地加快项目的实施,总局自2004年6月起,要求各省建立月报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以建立一种有效的调度机制和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各地上报情况不甚理想,有的省甚至到现在尚未有任何的信息上报。各地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应切实重视该项工作制度,有效督导该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一种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不够,征地和收费政策上进展缓慢。危废项目的实施牵涉的部门很多,包括国土、价格等管理部门,特别是征地和收费政策需要环保部门与各级规划、国土管理、建设、物价等部门进行多方的沟通和联系,但我们往往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开拓性。厂址选择一拖五六个月确定不下来,环评工作无法开展;不积极进行收费水平的调研,以不成熟为理由,不与物价部门多方沟通。这些条件不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就无法深入开展,即便建好了设施也无法运营。

  三是夸大和依赖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在某些经济水平较发达、社会资金比较充足的地方,一些投资方看准危险废物项目长期稳定的收益,愿意采取BOT等方式投资建设。有的市只是将以前不合格的处理装置作简单改造,改造后的技术水平依然达不到有关要求。

  环保部门因此放松了对这些项目应有的审批和管理。BOT运作方式在大力推行社会化运营的背景下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缺乏建设经验的特殊性,环保部门如果不在环评、选址、技术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把质量关,不加强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监督管理,投资建设的设施还会停留在简易焚烧炉的水平上,不仅造成二次污染的隐患,还大大延误了规划任务的完成时间和安全处置目标的实现。

  四是自筹资金不到位,难以支撑项目批复后全方位的工作推进。可研报告一旦批复后,项目的合法性即可得到确认,随即可以开展与项目开工建设有关的设计招投标、地质勘探、场地平整等工作,这部门资金往往只能由自有资金来解决。可研报告中项目单位往往承诺有足够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难以按时、足额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和业主单位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

  三、可研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技术复核的对象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复核工作和对各地的调研中发现可研报告存在以下六个方面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

  一是废物产生量和性质调查不深,规模虚增现象比较突出。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对废物的危险性应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并非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就一定是危险废物,还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毒性、腐蚀性、急性毒性等鉴别标准,《名录》中所列废物高于鉴别标准的才属危险废物,可纳入危险废物项目进行处置。低于鉴别标准的,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不应在规模统计范围内。如碱渣这一废物,其来源比较广泛,组成和危害性也各不相同,应该用腐蚀性鉴别标准判断特定的碱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不能笼统地将碱渣全部当作危险废物,可研中应严格控制非危险废物进入危险废物处置场,虚增建设规模。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合理选择废物处置方法,合理确定各种处理技术路线的分类分项规模。有的产生量比较大的废物如铬渣,对这类来源单一、产生量多、性质特殊、处理处置工艺没有共性的废物,可研中应进行深入调查,考虑产生该废物的企业长期稳定缴费委托处置的可能性,分析集中可能性和接纳处置的必要性,如这些废物由一家企业产生,建议应由企业自行解决。有的项目对特别的废物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如对含氰废液采用焚烧处理等等。有的项目安全填埋场建设规模过大,主要是考虑的服务年限太长,一般情况下,建议以5年左右的年限考虑初期建设规模,对超过规划确定建设规模的项目,我们在复核中要重点审查。

  二是收集运输考虑不足。要考虑初期收集率不足对建设规模确定的影响,危险废物处置场应包括危险废物从收集到最终处置过程中收集运输系统和处置系统两个系统,收集运输系统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这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医疗废物运输存在流动性和交叉性的特点,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或者消毒清洗过程不彻底,交叉感染的危害十分突出。目前可研报告中对清洗消毒部分普遍重视不够,工艺和设施设计普遍简单,消毒效果难以保证。出于安全性的要求,可研报告应考虑达到灭菌级别的消毒要求,并在工艺流程设计、操作参数确定以及设施设计上慎重考虑和选择。除此以外,收集运输所用的周转箱、转运车数量应有足够保证,周转箱数量要考虑到废物重量、容重和周转箱体积等因素,并要考虑备用等因素。

  三是主体工艺技术不清,技术水平不能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工艺技术路线是复核的重点之一,《复核大纲》中要求项目的技术选择工作应进行到一定深度,以保证该项目安全性目标的实现。可研中发现仍有一些地方继续选用明显不合理的简易焚烧设施,尾气净化工艺简陋,整体工艺系统性和相关性不强,难以保证实现各项技术指标的实现。经过较长时间的国内外考察和比选后,目前总局已有几种推荐的较为可靠的技术来源并分别应用于通过复核的项目上,这些技术主要有:奥地利Seiler公司焚烧技术、美国CEntry公司回转窑技术、日本木暮制作所回转窑技术、荷兰安德森公司回转窑技术。采用热解技术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有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开发并经国家环保总局和国防科工委联合鉴定的热解焚烧炉,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置技术上,有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引进美国医疗废物高温灭菌技术和依托中晟泰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意政府环境合作框架下引进的意大利微波灭菌技术,其中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引进的美国医疗废物高温灭菌技术在天津已经正常运转,设备也已经国产化。各地项目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慎重比选或者科学、合理地改造,复核工作阶段要求技术来源基本落实。对BOT、完全自筹等形式建设的处置设施,其工艺技术的审查不能放松,并且在验收阶段要重点验收,确保安全处置。

  四是公用工程设计简单,局部投资明显偏大。目前可研报告普遍比较重视主体工艺的设计,往往轻视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设计。表现在:(一)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不全面,总平面布置中没有土石方工程量和场外工程量,给排水中没有水平衡图,遗漏消防用水,建筑结构设计简单,采暖通风薄弱,自控方案原理化等等;(二)设计深度不能体现出工程量。报告内容主要是设计依据和原理性的描述,不能很好地结合工程建设的需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上的设计,同时也对投资估算的评估带来相当难度;(三)平面布置图不规范,布置效果不能很好地体现物流、人流的分开,有的甚至出现沿着工艺流程发生倒流、交叉的现象,有的项目预留用地与现有设施矛盾,不利于将来的布置;(四)办公楼、实验室、宿舍等辅助设施建筑面积偏大,装修标准偏高,配置水平偏高,致使投资偏高,有的项目实验室的配置水平甚至比该省监测站的水平还要高;(五)废水处理流程不合理,雨污不分流,清污不分流,对各种废水的产生量和性质判断不准,废水往往全部混合后,按照较深程度的生物处理方法设计处理,不仅不能很好地实现废水处理的目的,还增大了投资。

  五是工程投资和财务评价不规范。一些项目主要耗材的价格水平有较大偏差,有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不适用于当地项目;投资估算表不规范,原材料消耗、物耗能耗不清,工程费用罗列过粗,费用有交叉、有遗漏,忽视场外工程投资。财务评价时服务年限多种多样(一般建议取15年),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明显考虑不足。

  六是报告总体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报告深度较差,原理性的文字描述较多,距离《复核大纲》的深度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报告之间彼此抄袭的痕迹过重,不能很好地结合具体项目进行设计;(三)报告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差,后面工艺设计的基础数据不是采用报告前面废物性质的数据。除此以外,申请复核的报告仍能发现多处前后描述矛盾、有重大漏项、报告版本过时等问题,给复核工作造成诸多不必要的困难。

  四、2005年工作设想和计划

  关于2005年的工作,会议总结时周建司长要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按照周建司长的总体部署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我这里主要就如何配合规划司做好工作提出一些设想。

  国务院批复的《规划》实施期是2004年至2006年,共三年时间。2004年主要完成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的编制、技术培训、技术考察、复核工作程序和标准的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对11个规划项目组织了复核。从规划项目任务量和实施期限来看,2004年主要是全面启动该项工作,2005年必将是快速推进规划项目进展,全面开工建设的一年,是直接关系到规划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一年。结合实际,规划院将配合规划司在2005年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大部分规划项目要通过技术复核。初步设想,2005年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级危险废物中心应通过复核,每省3-4个医疗废物项目通过复核。这就要求各省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评和可研工作的进展,全国31个省危废项目可研报告均应完成并申请复核,江西、湖北、陕西、甘肃、吉林、广东、重庆、湖南、北京、内蒙古(包头)、河北(唐山)、山东(淄博)福建、贵州等省危险废物项目应在上半年完成并提出复核申请。各省医疗废物项目应尽快选出规模调查较清楚、工艺技术路线确定、前期工作落实较好并有一定运行经验的项目作为省内的示范项目尽快上报,上半年各省至少完成1-2个医疗废物项目的复核,为下半年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二是抓紧抓好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可研报告一旦批复后,项目既可全方位地开展一系列的开工准备和建设工作。业主单位不能抱着等、靠、要的思想,应全力筹集并落实资金以推进各项工作。环保部门除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各项工作以外,还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有效防止可研报告和开工建设的“两张皮”现象,如何保证项目的招投标和工艺技术的采用与可研报告的一致性。2005年力争各技术路线都有相应开工建设的工程,各省均有开工建设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2006年全面推进并完成规划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尽快制定一些新的规范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主要包括高温蒸煮标准(规范)的制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中有关分析监测仪器的配置标准、废水处理方案、人员配置标准、总图布置参考文件、投资控制性标准等技术文件,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技术要求中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切实指导各地加快前期工作进展,规范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合理控制投资水平。同时开展专题研讨,针对不同对象(如8吨以下城市、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等)适时召开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设计水平。

  四是建章立制,建立严密、有效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建成后,各级环保部门如何监管并实现安全、稳定、正常的运营是其主要职责。要落实职责,强化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制度实施,加强执法,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设施建成后发挥环境效益。

   

  【规划实施】

  日照、莱芜、枣庄、长春四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可研复核会议召开

   

        2005年1月22-23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日照、莱芜、枣庄、长春四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会。参加会议的有山东省环保局、吉林省环保局、项目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可研技术支持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六名专家。

   日照、莱芜、枣庄医疗废物处置根据其处置规模均选用了热解焚烧技术,长春市是我国的生物制药基地,聚集了多家大型的疫苗生产和生物制药企业,产生的医药废物量比较大,采用了回转窑焚烧技术。

  与会专家在对四市的可研报告认真复核后,一致认为四个项目选址、布局和服务范围合理,建设依据充分,工艺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来源可靠,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基本合理,前期工作比较完善,具备较好的开工建设条件。同时与会专家针对可研报告中废物性质调查、工艺路线、总图布置、公用工程、投资和财务评价等内容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杭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复核会议召开

  2005年1月25-26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杭州召开了杭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复核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以及会议邀请的七名专家。

  杭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起步较早,但由于处置功能尚不齐全,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综合利用有待扩展,提出二期建设工程。对原乔司基地处置现场进行改造,功能上主要进行资源回收利用,焚烧装置将停运,新增崇贤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安全填埋场,同时位于丁桥的医疗废物处置厂也将拆除。

  评审专家听取了可研编制单位的汇报后,对两个基地进行了详细踏勘。评审中重点围绕工艺路线、尾气净化工艺、安全填埋场、投资估算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评议。专家们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选址、布局和服务范围合理,整体工艺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来源可靠,前期工作比较完善,具备较好的开工建设条件。并结合报告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4-1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