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规划计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工作简报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9期
2005-06-06
     
 

  本 期 要 目

  张力军副局长主持专题会讨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修订

  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福建)中心可研论证会召开

  长沙、湘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召开

  山东省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产生量调查工作

   

  【总局动态】

  张力军副局长主持专题会讨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修订

  2005年3月31日,张力军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专题会议,专门审议上述两个技术要求的修订稿。出席会议的有规划司、科技司、污控司、 环评司、环监局、监测总站、环境规划院和评估中心的有关同志。科技司和修订单位汇报了两项技术要求的修订情况。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自2004年1月发布后,已成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之一。试行期间,总局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运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试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此次修订中,设施选址时原要求的“厂界距离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应大于1000米”将修改为“危险废物焚烧装置距离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800米”,医疗废物焚烧后的炉渣可视为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炉渣则应进行鉴别,若属危险废物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经过充分讨论后,会议原则通过《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修订稿。经进一步修改后,修订稿将发布实施。

  

  【规划实施】

  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召开

  2005年3月29-30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兰州主持召开了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参加会议的有甘肃省环保局、永登县政府、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会议邀请的专家代表等共20人。

  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拟选场址(永登县树屏镇河沿沟)进行了实地考察,对重点产污企业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的东区填埋场(范坪黄胶泥沟工业渣场)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可研编制单位对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查阅了兰州市及周边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排放情况核查报告等补充材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和交流。

  与会专家对报告采取的工艺技术路线、总图布置、公用工程以及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尤其针对建设规模展开了讨论。报审规模中直接填埋的废物量达到41721吨/年,废物类型主要是酸渣、碱渣,需固化的废物为7239吨/年,填埋场建设规模达到60593吨/年,远远超出了规划中20000吨/年的填埋规模。与会专家对填埋废物的危险性、数量、目前的处理方式以及可收集性进行了详细讨论,对填埋场建设规模进行了详细论证。最后建议安全填埋场初期建设规模控制在1万吨/年以内。

  由于规模发生较大变动,填埋场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将发生变化,与会专家结合报告的修改提出了详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建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和项目实施中注意如下问题:

   (一)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建设规模,但考虑到初期收缴率不足等因素,建议进一步论证规模(包括分类、分项规模)确定的合理性,安全填埋场宜分期建设、控制初期建设规模。

  进一步核查全省范围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集中处置量,重点核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产生废物的来源、性质(如含水率、热值等)、危害性、产生量、需处置量和可能的集中处置量及其发展趋势,对重点废物进行鉴别试验,综合比选确定适宜的处置方法。对经鉴别后确属危险废物、且需要集中的废酸、废碱和污水处理场污泥等提出脱水减量化要求。考虑到黑米崖等工业废渣场处理能力和服务年限、兰州石化分公司废碱处理工艺的特殊性等因素,建议安全填埋场初期建设规模控制在1万吨/年以内。

  要充分考虑废电池、废铅酸蓄电池来源分散、收集困难,特别是农用车铅酸电池量占总量比例较高,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的要求,合理确定电池的综合利用建设规模。

  (二)关于场址选择

  根据可研报告厂址比选和环评报告意见,结合大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和外部配套条件,该场址基本可行。

  应补充区域地理位置图,在可研报告修改完善前,完成厂址范围内的地形测绘(1:1000)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工作,重点查明岩土的渗透系数及不良地质条件。

  进一步落实水、电、路等厂外配套条件,核实工程量。

  合理确定征地面积。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有关征地手续。

  (三)关于收集运输系统

  补充兰州市医疗废物收集路线的设计,进一步核实医疗废物周转箱、转运车的配置数量和配置规格。

  补充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路线的设计,明确运输距离、收集频次,进一步论述运输工具数量和配置规格。

  建议收集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

  (四)关于焚烧工艺

  按照拟选技术设备,补充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包括耐火材料材质、厚度,布袋滤料,喷嘴,防腐材料,定量给料设备等),加强针对性设计和可靠性分析。

  补充引进技术、国产化制造配套条件可行性的分析。对引进国外工艺技术和合作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界定,明确合作方式和相关责任方。

  焚烧炉的工艺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增强对废物量和种类变化的适应性。

  明确回转窑各进料口的尺寸,并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有关包装物的尺寸大小相适应。

  补充焚烧设施在大修、检修期间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理方案。

  补充医疗废物周转箱、转运车的清洗消毒工艺设计和设备配置,核实消毒后的周转箱的存放地址。

  补充全厂供热平衡图表。论证锅炉房修建的必要性。充分考虑废热锅炉设计的特殊要求。建议用饱和蒸汽。

  (五)关于稳定固化和安全填埋

  优化稳定/固化剂的设计配比,核减增容比和增重比。

  建议结合地形,进行土方量平衡,对填埋场具体布局和建设形式进行对比论证,进一步核实土方工程量和防渗材料消耗量。

  建议取消养生区,稳定固化后直接入填埋库区养护。比选确定填埋废物入库方式和相应的工程方案。

  建议安全填埋场一期服务年限控制在8年左右。增加安全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方案。

  补充洪水量五十年一遇设计和百年一遇校核的计算,完善排洪系统设计。

  补充渗滤液地下导排系统图,按照多年平均的最大月降水量计算渗滤液量,核实收集管管径和调节池容积。

  (六)关于综合利用

  建议废有机溶剂回收工艺和技术采用国内成熟技术。加强对精馏过程工艺和设备选型的阐述。建议成品冷却器立式改为卧式。

  加强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回收主要技术参数的阐述,补充污染来源和污染控制措施,补充主要设备的型号规格、补充辅料动力消耗。

  (七)关于总图布置和公用工程

  明确建设场址的主导风向,平面布置图上增加比例尺、坐标、 标高、进场道路等内容。按照人流物流分开、生产区和生活区相对独立、物流有序(不交叉、不倒流)的原则优化主要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建议稳定固化尽可能靠近安全填埋场布置,综合利用、焚烧和稳定化固化、填埋应各自留有发展余地。

  将分析检测中心纳入办公楼内并分区设置,并控制办公楼高度在3层内。取消色质联机,明确各仪器设备的主要用途和型号规格,论述分析检测仪器配置的合理性,核减相关配置。适度控制生活办公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办公楼、职工宿舍不必采用防爆风机。

  补充医疗废物制冷系统设计、医疗废物车辆和周转箱清洗消毒工艺和废水处理方案,明确不同来源废水的水质水量,论证生活污水和所有生产废水合并处理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优化废水处理方案。明确排水去向,正确选择处理后的水质标准,增加排水蓄水池设计及回用管网的设计。建议将消防蓄水池从目前300m3扩大至500 m3(生产、生活、消防共用水池)。用水量表中补充固化车间、危废贮存库、消毒洗车间的用水量。

  根据区域实际和黄土设计规范,合理选择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合理调整固化车间内设备立面布置的高度。优化、整合危险废物贮存库设计,废酸废碱可在贮存库内分区贮存。

  (八)关于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上调焚烧厂房、固化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贮存库、资源回收车间的指标单价,上调HDPE管单价,下调防渗膜的单价,扣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费。

  下调焚烧设备、电池回收、贮存库安装费。扣除不需计取安装工程费的项目(填埋场、运输车辆、分析仪器等)。填埋场安装工程费按照设备费计取。

  其他费用中扣除决算审查费、研究试验费。核减国外设计调试费到286万元。设计费核减20万元。

  明确、补充收集运输费用及其具体构成,进一步核实成本。补充主要处理工艺分项成本。

  建议调整内部收益率。

  当进行上述工艺调整后,对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做相应的调整。

  (九)关于其他

  按照工艺工程需要核增劳动定员。补充工作制度。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加强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兰州茂源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本项目建成后,该设施必须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关闭措施。尽快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确保项目建成并发挥效益。

  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福建)中心可研论证会召开

  2005年4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福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出席会议的有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规划司、环境规划院、福建省环保局等单位代表以及相关单位人员,会议邀请了七位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福建省环保局经过申请,组织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项目法人建设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福建)中心。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计办高技[2002]767号)》,项目法人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会专家在听取了汇报及现场实地考察后,进行了认真充分地讨论,认为该工程中心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该工程中心定位为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置技术和鉴别监测技术的开发集成为重点,建设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电子废物综合利用中试基地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中试基地,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它将为我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集成,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及关键设备国产化,以及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持。

  建设单位拥有专业技术队伍和经营管理人员,拥有若干自主研发和有知识产权的废物处理核心技术,有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渠道和能力,并且积累了多年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水电路等条件基本配套,具备建设实施工程中心的基本条件。该可研报告内容全面、编制规范,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

  与会专家结合报告的修改提出了详尽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进一步突出该工程中心的定位,完善项目法人手续,调整投资重点,细化投资估算。

  目前该可研报告正在修改完善过程中。

  【各地动态】

  长沙、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召开

  4月9日至10日,由省环保局、省发改委主持,在长沙召开了长沙、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审查会议。会议邀请了有关专家以及长沙、衡阳环保局、发改委等单位的代表,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长沙、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处置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处置中心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置,衡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服务范围以湘南地区为主,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服务范围以湘中、湘北地区为主。医疗废物处置按国家和湖南省的统一布置,由各市州分别集中处置。长沙、衡阳危险废物处置的特许权将由省环保局授予中标的法人,特许权期限为25年,获得特许权的法人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前期工作、建设、运营,省环保局监督其建设和运营。预计本月内发布招标文件。

   

  山东省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产生量调查工作

  为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全面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04年1月,山东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03]291号),对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做了部署。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做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的专门机构具体承担了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整个申报登记工作历时9个月,通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和产生源企业的辛勤工作和密切配合,基本摸清了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以及处理处置现状,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校核,这将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建设提供了基本的决策依据。

  这次申报登记全省共有3365家企事业单位填写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其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共有3333家。在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中,工业企业类单位1113家,医疗卫生类单位1628家,使用经营类单位592家。全省工业企业及使用经营类单位所产生危险废物中,自行综合利用占总量的32.5%;本单位处置占总量的11.3%;贮存占总量的12.5%;排放占总量的10%;送外单位处置占总量的33.7%。产生量居前五位的危险废物种类依次为废碱、废酸、有机溶剂、无机氰化物、染料及涂料废物;产生量居于前五位的行业为造纸、化工、冶金矿业、印染和制药;年产生量在1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共有58家。

  一、主要做法

  为做好这次申报登记工作,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编制了《山东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安排意见》,对申报对象范围、申报内容、申报方法、申报时限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申报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卫生医疗单位和使用经营类单位三类;申报内容包括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危险废物去向及处理处置情况三个方面。

  申报登记采取以填写调查表为主的方式进行。申报登记表一式四份,主要由产生企业按照要求逐份逐项如实填写,自留一份其余三份报所在县(市)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对申报登记表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并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其它两份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对上报的申报登记表进行书面复核、有选择地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数据录入汇总,并根据汇总的结果编写申报登记技术报告,将技术报告连同签署意见后的申报登记表一份报省危管中心。省危管中心组织力量对各市上报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及技术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复核及汇总分析,编写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技术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全省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

  为保证申报登记工作质量,省危管中心专门举办了一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培训班,对全省各设区市以及县(市、区)负责申报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在各市组织开展申报登记工作期间,省危管中心坚持适时调度,帮助协调解决各市、各单位在申报登记工作当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全省各市申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力求全省各市申报登记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工作进度总体一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当前我们没有建成成熟的申报登记电子信息系统,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还主要依靠传统的表格填写、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方面造成申报登记工作量艰巨,同时又很难适时反映出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动态变化。我们在工作中感到,建立相对完善的能够覆盖到主要产生源的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网络系统非常迫切。

  二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不足,制约了申报登记工作的开展。鉴于我省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省各设区的市大多没有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个别地方甚至没有固定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县一级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人员和技术力量更显薄弱。

  三是在部分危险废物的定性上把握起来有难度。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属于危险废物,但如果依据鉴别标准进行鉴别的话又很可能不属于危险废物。而我们又缺乏对之予以准确定性的技术力量,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报登记工作的客观性。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6-0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