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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简报第13期
2005-08-26
     
 

  本 期 要 目

    关于2005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情况汇总

    

  【总局动态】

    关于2005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编者按]:为加快《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项目建设进程,国家发改委于7月30日下达了2005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434号),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四点项目管理要求,并将2005年第一批投资计划分发给项目所在地。现将通知中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

  一、要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要严格招投标程序,从严控制采用进口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国债投资的监督,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下达年度计划中有关地方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

  三、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部门组织项目后评价。

  四、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单位要在每年7月10日和年底向相关的省(自治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分别提交项目上半年和全年的进展情况报告。各省(自治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对项目单位的工程进展报告审查后,分别于7月20日和下年的1月20 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的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我委和国家环保总局。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方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组织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施工组织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通知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不定期对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及产业化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2005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表一         2005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 到2004年底累计完成 2005年计划
总投资 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
总计(14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0,410  
             
吉林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640  
             
长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新建 日处理医疗废物20吨的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2,741   2,741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640   1,640  
      地方配套资金 1,101   1,101  
               
黑龙江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400  
             
黑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 新建 总设计处理规模1.61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9800吨/年(日处理30吨)、稳定固化4049吨/年、填埋处理8050吨/年(库容8.5万立方米) 2005-2006 14,651   9,900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790   6,400  
      地方配套资金 5,861   3,500  
               
浙江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500  
             
浙江省杭州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新建 总设计处理规模6.44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和完善乔司基地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中感光材料废物处理1000吨/年,荧光灯处理1000吨/年,综合物化处理3万吨/年:在崇贤基地新建规模2.24万吨/年(日处理74吨,50吨/日和24吨/日焚烧炉各一台)焚烧装置(含医疗废物处理8000吨/年),库容12.6万立方米填埋场(年填埋1万吨) 2005-2006 21,373   11,500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410   4,500  
      地方配套资金 14,963   7,000  
               
安徽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10  
             
六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新建 日处理医疗垃圾5吨的高温蒸汽灭菌处理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1,019   1,019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10   610  
      地方配套资金 409   409  
                 
江西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000  
             
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新建 总设计处理规模4.14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1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焚烧处理6400吨/年(日处理20吨),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2000吨/年、稳定固化1.5万吨/年、填埋处理2.07万吨/年(库容17万立方米) 2005-2006 14,207   8,500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524   6,000  
      地方配套资金 5,683   2,500  
               
山东省 小计(4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477  
             
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 日处理医疗废物8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1,417   1,417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25   425  
      地方配套资金 992   992  
             
             
莱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 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1,245   1,245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73   373  
      地方配套资金 872   872  
             
             
日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改扩建 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1,087   1,087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26   326  
      地方配套资金 761   761  
             
             
威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 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 2005-2006 1,178   1,178 土建及设备购置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53   353  
      地方配套资金 825   825  
                 
湖南省  小计(1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