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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2006-07-27
 
  状 况

  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较上年有所好转,但部分城市污染仍然严重。

  2005年监测的522个城市中,地级以上城市319个,县级城市203个。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22个(占4.2%)、二级标准的城市293个(占56.1%)、三级标准的城市152个(占29.1%)、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55个(占10.6%)。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与上年相比,可比的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比上年增加12.6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比上年减少9.9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城市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可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际比较 

空气质量级别 2005年 2004年
达到或优于二级(达标),% 51.9 39.3
三      级,% 37.5 40.2
劣  三  级,% 10.6 20.5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仍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但总体比上年好转。在可比的城市中,40.5%的城市颗粒物超过二级标准,比上年减少12.0个百分点;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5.5%,比上年减少9.4个百分点。

  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宁夏、内蒙古、甘肃、四川、河南、陕西、湖南、辽宁、新疆、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颗粒物浓度分级城市比例

空气质量级别 2005年 2004年
达到二级(达标),% 59.5 47.5
三       级,% 35 37.6
超 过 三 级,% 5.5 14.9
  城市二氧化硫总体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可比的城市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城市占77.4%;超过国家三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的城市占6.5%。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甘肃、贵州、内蒙古、云南、广西、湖北、陕西、河南、湖南、四川、辽宁和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氧化硫浓度分级城市比例

                城市比例,% 2005年 2004年
SO2浓度分级
达到二级(≤ 0.06mg/m3 77.4 74.5
超过二级(>0.06 mg/m3 22.6 25.5
  其中:超过三级(>0.10 mg/m3 6.5 8.8

  所有统计城市的二氧化氮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但广州、北京、宁波、上海、杭州、哈尔滨、乌鲁木齐、南京、成都、武汉等大城市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

  “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情况  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可比的62个城市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5.1%,比上年增加4.5个百分点;超过二级标准的城市占54.9%,其中13个城市超过三级标准,占21.0%,比上年减少8.7个百分点,部分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减轻。酸雨控制区内可比城市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73.9%,比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4.5%,比上年减少2.5个百分点。
  “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状况

SO2浓度分级 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酸 雨 控 制 区
2005年 2004年 2005年 2004年
达到或优于二级城市比例,% 45.1 40.6 73.9 73
SO2≤0.06 mg/m3
三级城市比例,% 33.9 29.7 21.6 20
0.06 mg/m3<SO2≤0.10 mg/m3
超三级城市比例,% 21 29.7 4.5 7
SO2>0.10 mg/m3

  “两控区”SO2污染情况年际比较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海口、北海两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一级(占1.8%)、湛江等4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二级(占40.7%)、58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占51.3%)、7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占6.2%)。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增加15个,劣三级城市减少2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酸  雨  2005年,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696个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357个(占51.3%),其中浙江省象山县、安吉县,福建邵武市,江西瑞金市酸雨频率为100%。

  2005年,全国696个市(县)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3.87(江西省贵溪市)~8.35(新疆库尔勒市)之间。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城市267个(占38.4%),其中,降水年均pH值≤4.0的城市为江西省贵溪市、湖南省长沙市和浏阳市、湖北省秭归县、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不同降水酸度城市比例

   

  不同酸雨频率城市比例

  与上年统计的527个城市相比较,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8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的城市比例增加了0.7个百分点,其中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9个百分点。酸雨频率超过80%的城市比例增加了2.8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低的城市以及高酸雨频率的城市比例均比上年有所增加,表明2005年酸雨污染较上年有所加重。

  与上年相比,2005年华东地区酸雨发生频率总体有所增加,其他区域酸雨发生频率基本保持稳定。全国酸雨区域主要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主要包括浙江、江西、湖南、福建、贵州、广西、重庆的大部分地区。较重的酸雨区域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西和湖南三省;广西西北部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也存在较重的酸雨污染。

  北方城市中,北京,天津,辽宁的大连、丹东、铁岭,吉林的图们,黑龙江的珲春,河北的承德,河南的洛阳、南阳,陕西的渭南、商洛等城市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

   

  2005年全国降水酸度分布
  酸雨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111个城市中,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4.02(湖南长沙市)~6.79(广东云浮市)之间。出现酸雨的城市103个(占92.8%),酸雨频率大于80%的城市25个(占22.5%),比上年增加3.7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城市81个(占73.0%),比上年减少1.1%;降水pH年均值小于4.5的城市27个(占24.3%),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酸雨控制区内酸雨污染范围基本稳定,但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2005年酸雨控制区内不同降水酸度城市比例 

降水酸度(pH值) <5.6 ≥5.6
总计 <4.5 4.5~5.0 5.0~5.6
城市比例% 2005年 73 24.3 34.2 14.5 27
2004年 74.1 21.5 33 19.6 25.9

  2005年酸雨控制区降水不同酸雨频率城市比例

酸雨频率% 0 >0-≤20 >20-≤40 >40-≤60 >60-≤80 >80-≤100
城市比例% 2005年 7.2 21.6 7.3 20.7 20.7 22.5
2004年 9.8 17 13.4 19.6 21.4 18.8
  

  ■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9.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2168.4万吨,生活排放量为380.9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182.5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948.9万吨,生活排放量为233.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911.2万吨。
  全国近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万吨

项目 二氧化硫排放量 烟尘排放量 工业粉尘
年度 合计 工业 生活 合计 工业 生活 排放量
2000 1995.1 1612.5 383 1165.4 953.3 212.1 1092
2001 1947.8 1566.6 381 1069.8 851.9 217.9 990.6
2002 1926.6 1562 365 1012.7 804.2 208.5 941
2003 2158.7 1791.4 367 1048.7 846.2 202.5 1021
2004 2254.9 1891.4 364 1095 886.5 208.5 904.8
2005 2549.3 2168.4 381 1182.5 948.9 233.6 911.2

  措施与行动

  【晋陕蒙宁交界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  2005年,共取缔关闭了185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14.3亿元对符合产业政策的933家企业实施除尘和收尘治理,目前经过验收合格允许生产的企业369家(占39%);尚有264家企业停产治理(占28.3%);有约300家企业由于市场因素,处于自然停产状态(占32.7%)。

  关停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首批9个挂牌督办案件涉及企业1159家,关停了199家,有384家企业通过整治达标后恢复生产。200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监察部联合国家环保总局对乌海市政府没有按期关停16家小焦炭企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取证,乌海市政府在短时间内对16家小焦炭企业实施了断电和断水措施。经过两年多的持续整治,晋陕蒙宁交界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昔日“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状况初步扭转。

  【机动车污染防治】  200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保持高速增长,全年生产汽车570.7万辆,销售汽车575.82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2.6%和13.5%。汽车、摩托车保有量分别超过4300万辆和9400万辆,比上年增长20.6%和23.6%。随着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

  国家环保总局进一步强化了对新车、在用车和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全年共发布达到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15批。2005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同时对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各种机动车(发动机)型不再进行核准,同时积极推进中国车用燃油低硫化工作,以保证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顺利实施。2005年12月底,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在全国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北京市实施第十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05年,北京市继续加强煤烟型污染控制,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49台,对27家单位的81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治理;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部供应符合国III标准要求的油品,加强在用车管理,完成更新淘汰老旧出租车2.8万辆、老旧柴油公交车3900多辆,更新的车辆达到国III排放标准;加强对各类工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启动了首钢调整搬迁、北京化工厂停产等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大气污染措施,北京市实现了日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的目标。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7-2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