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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2006-07-27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颁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

  2005年,共发布各类环境保护标准104项,其中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26项,国家环境标准样品24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3项,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项。2005年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最多的一年。

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2005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先后12次出席环保国际合作活动;全年安排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出访和参会团组14次,接待国外部级以上来访团组31次;全年派出494个团组1379人次出访60个国家和地区,邀请61个国家714人次外宾来华访问;为全国环保系统提供境外培训230人次;全年落实利用境外资金达1.45亿美元。

  2005年,国务院正式核准中国加入《生物安全议定书》;曾培炎副总理出席联合国环境署第23届理事会并发表讲话;首次向环境署捐款50万美元用于支持环境署海啸灾后环境评价工作,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署代表处新舍竣工投入使用;中国与美国、巴西、乌克兰等国家新签署或续签了9个双边环境及核安全合作文件;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在国外举行“中非环境合作会议”,开启中国为非洲培训环保人才计划;进一步开拓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合作机制,启动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开展环境合作的活动机制;有关各方就继续设立第四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达成共识;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周强荣获联合国环境署地球卫士奖,国家环保总局向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副署长谢孝旌等三位为中国环保国际合作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颁发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奖。

 

     2005年2月21日曾培炎副总理应联合国环境署邀请,出席了在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理事会第23届会议及全球环境部长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期间,曾培炎副总理会见了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特普费尔等重要外宾,还出席了中非环境合作会议并发表讲话。

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05年6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从2005年6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2万人次,检查企业56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已结案1.85万件,其中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609家,责令停产治理2170家,限期治理4302家,行政处罚9468家企业,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311人。一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受到严厉查处,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一些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2005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2388.0亿元(比上年增加25.1%)。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89.7亿元(比上年增加13.0%);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458.2亿元(比上年增加48.7%);新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640.1亿元(比上年增加39.0%)。2005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1%。

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

  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安全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安全(特别是化工企业)大检查,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应预案。2005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紧急部署各地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江河湖海沿线沿岸的重污染、高危企业,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居民集中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或化工园区,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06年1月,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企业4.9万家。北京、天津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查企业2.8万家,发现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或污染问题5800多处,对2351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任务,对232家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国家环保总局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赴辽宁等10个化工企业较为密集的省(市)进行了抽查,并对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约100吨苯、硝基苯和苯胺进入松花江,形成近百公里的污染带沿松花江下泄并进入黑龙江,导致了严重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对沿江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影响,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哈尔滨察看松花江污染状况,部署防控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通报,国务院成立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指挥污染防控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11个省市环保部门的300多名干部和专家与有关地方和部门联合行动,及时监测和预测污染迁移变化情况。经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松花江沿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2005年12月25日2时,中国在松花江、黑龙江设置的所有监测断面硝基苯和苯浓度均低于中国国家标准,污染带在中国境内历时42天。

  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本着坦诚相见,增信释疑的原则,及时向俄方通报水污染最新动态;与俄方专家积极协作,联合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向国际社会发布信息;主动加强与联合国环境署等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展示了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中国政府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得到俄方和国际社会的肯定。

2005年12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深入第一线视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污染监测断面。

珠江北江镉污染事件

  2005年12月16日,由于韶关冶炼厂违反法规规定,直接排放含镉超标的污水,造成珠江北江水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派专人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协助广东省政府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实施削峰降镉、调水稀释等一系列处置措施,至2006年1月26日污染警报解除。

2005年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到76起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4起,重大环境事件13起,较大事故18起,一般事故41起,536人中毒(受伤)。与上年相比,事件总数增加了9起。

  按事件起因分类,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的环境事件26起(占34.2%),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26起(占34.2%),企业违法排污19起(占25%),其他5起(占6.6%);按污染类型分类,水污染事件41起,大气污染事件24起,土壤污染事件13起,固体废物污染事件4起,分别占总数的53.9%、31.6%、17.1%、5.3%(有些事件同时造成水、大气、土壤污染)。全部污染事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005年,经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314083个,其中国家环保总局审批项目948个,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7532个,地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106619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到99.5%。检查发现,全国部分地区仍有相当多的建设项目未到相应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和办理环评手续。

  2005年,全国共有100239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数72527个,实际执行项目数71848个,合格项目数68689个,“三同时”执行合格率94.7%。其中,国家级建设项目133个,执行合格率100%;省级建设项目1638个,执行合格率96.6%;地市级建设项目30860个,执行合格率93.9%;县级建设项目67608个,执行合格率95%。实际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20413.9亿元,比上年增加8612亿元,实际执行“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641.4亿元,比上年增加181亿元。

  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全国5.5万个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查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190项;叫停了30个违法开工的大型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准入条件、选址、选线不合理、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45个建设项目暂缓审批;停止了6个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及未纳入国家电力规划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审批。

  启动了内蒙古、大连等行政区及铁路、石化等重点行业及重要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陆续推进澜沧江中下游、大渡河、雅砻江上游、沅水流域等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了上海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全国港口建设布局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等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石化、林纸一体化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调研和论证。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05年6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百余名市长参加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市长峰会。曾培炎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并为新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授牌。与会市(区)长共同签署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市长倡议书,向全国所有城市的市长发出了保护城市环境的倡议。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5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目前还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00多个城市和城区正在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生态省(市、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海南等9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工作。宁波、青岛、深圳、厦门、杭州、长沙、南京、济南、苏州、扬州、绍兴、盘锦、盐城、衢州、中山、舟山、怀化、黄山、马鞍山、珠海、无锡、海宁、安吉、常熟、张家港、昆山、江阴、霍山、都江堰、上海闵行区、北京朝阳区、北京海淀区和密云县等一批市(县、区)开展了生态市(县、区)创建工作。自1995年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先后批准9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528个,考核验收并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批233个。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了9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等94个镇和山西省侯马市新田乡等5个乡,主要分布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共命名了4批17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郑州市上街区、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市(磷煤化工)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规划,主持论证了河南省义马市、甘肃省武威市、陕西省韩城市、山东省日照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截至2005年底,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市8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17个。

  截止2005年底,全国已有苏州新区等26个区域获得ISO14000国家示范区称号,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风景名胜区4个,行政区1个,保税区1个,出口加工区1个。

  至2005年底,先后有21个省、市、自治区的140家企业提出了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申请,其中32家企业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2005年共批准免于申报新化学物质728份,核发29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116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通知单。更新、发布了《已在中国生产和进口的现有化学物质名单》,增补收录1465种化学物质,总数达到44500余种。

  2005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二批)》,将可能严重危害环境的7种有毒化学品纳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范围,自7月10日起实施。2005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使纳入环保登记的有毒化学品达到188种,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2005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将中国淘汰和国际公约禁止使用的20种有毒化学品列入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环保产业发展

  中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形成产业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和洁净技术产品领域得到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服务业也取得较大进展。环保产品品种比较齐全,具备一定的生产配套能力,基本可以满足目前一般环境污染治理的要求,但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开展了以2004年为基准年的全国环保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全国列入调查的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从业单位11623家,产业从业人员159.5万人,产业收入总额4572.1亿元,实现利润393.9亿元,应交税金总额343.6亿元,出口合同额62.3亿美元,人均收入28.7万元,人均利润2.5万元。

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

  全国经正式勘查并经国土资源储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地热田103处,提交的可采地热资源量每年为33283万立方米;经初步评价的地热田214处,地热可采资源量每年约5亿立方米。按目前的开发利用水平估算,全国每年可开发利用的地下热水资源总量约67.17亿立方米,所含热量为969.28×1015焦耳(折合为3283.4万吨标准煤的发热量)。

  据最新统计,全国地热资源直接利用量已达到13.76立方米/秒,年利用地热能10779百万千瓦时,居世界第一位。地热开采利用量以每年近10%的速度增长,但地热在能源结构中占的比例还很小,不足0.5%。2005年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比较高的地区有广东、天津、陕西、北京、云南、山东、福建等。

  2005年,为推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规范探采行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国土资源部与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中国地热城”和“中国温泉之乡”的命名活动,批准命名了海南琼海、北京小汤山、湖南郴州为“中国温泉之乡”。

地质公园

  2005年,新批准国家地质公园53个,4个国家地质公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第二批世界地质公园,6个地质公园被推荐申报第三批世界地质公园,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地质公园138个,世界地质公园12个。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61个,城市人口35894万人。城市面积41.27万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城市范围内人口密度870人/平方公里。全国全年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602亿元,比上年增长17.64%。

  城市供水、节水  2005年,城市供水总量5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27%;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09.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43.11%下降到41.79%;全年公共服务用水量70.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13.95%上升到14.14%;全年居民家庭用水量172.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33.67%上升到34.41%。城市用水人口32682万人,城市用水普及率91.1%,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04.1升,比上年减少6.7升。2005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量38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城市燃气与集中供热  2005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255.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2.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210.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1.2亿立方米;液化气供应总量1222.0万吨,比上年增加95.3万吨。城市用气人口29488万人,燃气普及率82.2%,比上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2005年末,蒸汽供热能力10.7万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19.8万兆瓦;集中供热面积25.2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67%。

  城市公共交通  2005年末,全国城市拥有公共交通车辆30.96万标台,比上年增长7.9%,其中轨道交通车辆6133标台,比上年增加1406标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8.63标台,比上年增加0.22标台。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网长度444公里,比上年增加44公里。城市公共交通全年运送乘客483.7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3%,其中轨道交通比上年增长24.26%。拥有城市客渡船只1169艘,运送乘客2.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5.55%。城市出租车辆93.7万辆,比上年增加3.3万辆。

  城市市政设施  2005年末,拥有城市道路24.7万公里、道路面积39.2亿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0.9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9平方米。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87.1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51.99%,比上年提高6.32个百分点。

  城市绿化  2005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06.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0.1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1.66%上升至32.64%。全国拥有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8.4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1万公顷;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7.9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2平方米。

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

  2005年中央财政投入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资金75331万元,地方配套投入资金280491万元,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安排项目194个。中央财政的投入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矿业企业对矿山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推进了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5年,经评审确认,28个单位具备“国家矿山公园”资格。

生态家园建设

  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十五”期间,中央投资35亿元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截至2005年,全国户用沼气达到1800万户,建成2497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3.7万处。在湖南、四川、重庆等6个省(市)开展了乡村清洁工程试点,通过建设粪便、垃圾、秸秆、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发展乡村物业,变“三废”(粪便、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为“三料”(燃料、肥料、饲料)实现“三净”(家园、田园、水源),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是迄今为止政策性最强、投资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00多个县、3000多万农户、1.2亿农民。

  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累计完成中央投资902亿元,实施退耕还林任务2094.22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69.5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84.59万公顷,封山育林139.7万公顷。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268.12亿元,其中生活费和粮食补助资金225.95亿元,种苗费26.80亿元,其他15.37亿元;共完成退耕地造林86.1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34.20万公顷,封山(沙)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情况

  目前,初步查清了《国家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第一批)》中的191种农业野生物种的地理分布、生态环境、植被状况、形态特征、保护价值、濒危状况等,初步建立了农业野生植物普查数据库和图像数据库以及GPS/GIS信息数据库。重点对野生稻、野生豆、小麦野生近缘植物、野生药用植物、野生果树等野生植物进行了资源调查与抢救收集保存,异地保存野生植物资源3000多份。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达67个,对濒危物种及其生境实施了有效保护。新发现野生稻分布点34个,小麦野生近缘植物2个新种。

农村改水、改厕

  截止2005年底,全国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4.06%,比“九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其中,饮用自来水农村人口5.79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32%,比“九五”期间增加6.12个百分点;手压机井、雨水收集农村受益人口分别占农村总人口的20.79%和1.53%;其他初级改水形式的受益人口986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10.42%。

  截止2005年底,全国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5.31%,比2000年提高11.09个百分点。其中,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三联沼气池式、粪尿分集式和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分别占农村总户数的15.71%、4.96%、5.73%、0.41%和4.14%;其他类型卫生厕所现有6053.03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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