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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底,全国有设市城市668个,城市人口3733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824.1万人。城市面积813146.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1347.2平方公里。城市范围内人口密度459人/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9人。全国城市化水平为30.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参见图6)。
 图6 1978——1998城市化水平变化情况
城市水环境 地表水 在监测的176条城市河段中,绝大多数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见图7),52%的河段污染较重,其中Ⅴ类水质为16%,劣Ⅴ类水质为36%,主要分布在辽河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主要的污染指标是COD、BOD5、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
 图7 城市河段水质类别情况
地下水 据120多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统计分析,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主要超标因子有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和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pH值等。污染较严重的有锦州、阜新、辽源、廊坊、沧州、烟台、许昌、包头、西安、库尔勒、漳州等城市。
多年监测结果表明,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位连续下降,形成了不同规模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和漏斗规模较大的地区,主要在人口集中和经济发达的黄淮海平原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目前,全国漏斗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漏斗有50多个,主要分布在北方缺水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北京市、沧州市、德州市、阜阳市和苏锡常地区以及上海市地下水位降落漏斗面积超过了1000平方公里。沧州市水位降落漏斗(-50米封闭等水位线)的面积达到2225平方公里;德州市深层水降落漏斗面积达3200平方公里;苏州市、无锡市和常州市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已连成一片,漏斗面积为5000多平方公里。
城市大气环境 1998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比1997年有所改善,但仍处于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部分大、中城市出现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一些城市细粒子污染问题突出(详见图8)。

图8 全国主要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指数
据对全国322个省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分析,总悬浮颗粒物(TSP)年日均值范围在0.011~1.199毫克/立方米之间,全国平均为0.28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日均值范围在0.002~0.385毫克/立方米之间,全国平均为0.05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NOx)年日均值范围在0.006~0.152毫克/立方米之间,全国平均为0.037毫克/立方米。
在以上三项常规监测项目中,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仅有89个城市,占统计城市数的27.6%。至少有一项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城市达233个,占统计城市数的72.4%。有140个城市空气质量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数的43.5%。
城市声环境 1998年,多数城市处于中等污染水平,其中,生活噪声影响范围广并呈扩大趋势,交通噪声对生活环境干扰最大,施工噪声扰民现象严重。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源中,工业噪声占8%~10%,建筑施工噪声约占5%,交通噪声约占30%,社会生活噪声约占47%。
1998年,全国209个省控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3.6~66.6分贝之间。其中,16个城市污染严重,占7.7%;119个城市处于中等污染水平,占56.9%;68个城市受到轻度污染,占32.5%。
1998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基本稳定,287个省控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63.8-82.2分贝之间。占43.9%的126个城市声级在70.1-75.0分贝之间,处于中等污染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 1998年,我国城市垃圾粪便年清运量达14223万吨。垃圾围城现象仍较严重,白色污染问题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