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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培训
2005-07-12
     
 
  3月11日至12日,核安全司核设备处在上海举办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培训,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二十余家持有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单位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核承压设备监管概述、许可证管理政策、核设备及核安全、核规范标准应用、核质量保证大纲编制及其实施、核承压设备法规宣讲方面。培训期间,王俊副司长为上海电气等单位的领导作了核安全文化专题讲座。

  上海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核设备设计制造的重要基地,能够设计制造核安全1、2、3级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热交换器、泵和阀门等核电站重要设备。当前,我国核电建设、设备国产化将面临新的、更大的发展,这给我国核电制造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和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和意识、促进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的能力建设,从而加强核承压设备活动管理,保障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确保核安全和核电事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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