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标准
->
环境保护标准
->
标准文本
->
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
->
放射性环境标准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for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 GB 14500-93 1994-04-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1994-04-01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93)
字体:【
大
中
小
】 更新日期:【1994-04-0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