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
规划计划
|
政策法规
|
行政体制
|
科技标准
|
污染控制
|
自然生态
|
核安全和辐射安全
|
环境评价
|
环境监察
|
国际合作
|
宣传教育
|
党风廉政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标准
->
环境保护标准
->
标准文本
->
其他环境保护标准
->
环保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散流式曝气器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Dispersed aerator
( HJ/T 281-2006代替HCRJ 051-1999 2006-09-15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散流式曝气器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工艺中的曝气充氧散流曝气器。
2006-09-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散流式曝气器
(HJ/T 281-2006)
字体:【
大
中
小
】 更新日期:【2006-07-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