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技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标准文本->其他环境保护标准->环保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Wet flue-gas desulphurization & precipitator device
( HJ/T 288-2006 代替HCRJ 012-1998 2006-09-15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和其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玻璃钢制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技术性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花岗岩脱硫除尘装置。
2006-09-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 288-2006)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7-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