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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Furnitures
( HJ/T 303-2006 代替 HBC 22-2004 2007-02-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家具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减少对环境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家具的可回收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家具与配件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
2007-02-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HJ/T 303-2006 )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1-2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