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我国海洋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稚幼鱼索饵场仍受到一定污染。其中,辽东湾对虾、毛虾、海蜇产卵场和稚幼鱼索饵场,渤海湾对虾、毛虾、毛蚶等鱼虾类产卵场,海洲湾鱼虾类产卵场,长江口鳗苗、蟹苗等重要苗种产地,舟山近海带鱼、鲳鱼、小黄鱼等鱼类产卵场,珠江口内外伶仃经济鱼类产卵场等海洋渔业水域无机氮及活性磷酸盐超标严重,其中珠江口内伶仃水域及杭州湾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样品超标率达100%。部分渔业水域石油类及铜超标,超标范围与2001年大体相当。
在海洋鱼、虾、贝、藻类养殖区内,主要污染因子仍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及石油类,其中象山港、桂山湾、深圳湾、茂名水东港鱼、虾、贝、藻类养殖区的无机氮及汕尾近岸、深圳湾、胶州湾重要经济鱼类养殖区的活性磷酸盐100%超标,部分养殖水域存在石油类严重超标现象。与2001年相比,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及石油类的超标范围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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