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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06》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交通部共同编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发布。 2006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99个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依据不同情况和监测条件,进行了二至三期的监测,共监测站位288个,其中渤海46个测点、黄海49个测点、东海94个测点、南海99个测点,监测面积为259847平方千米。 2006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对587个污水日排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和156个入海河流断面进行了污染物入海量监测。 2006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36个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自然保护区及养殖水域进行了监测。监测水域总面积1862万公顷。 海水质量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海洋渔业水质评价标准采用《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中没有的项目,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沉积物质量评价采用《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判别法,即某一测点海水中任一评价指标超过一类海水标准,该测点水质即为二类,超过二类海水标准,水质即为三类,依次类推。 平均浓度和样品超标率均以样品个数为计算单元,样品超标率计算统一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二类海水标准。 (本公报内容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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