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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主持召开了《环境健康损害判定标准(镉、汞、砷、氟)》制定开题论证会。来自武汉同济医学院等单位的11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名单附后)对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开题报告汇报,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此项标准十分重要,为当前环境健康管理工作急需,有重要的实用性。
2、该标准针对的环境管理问题明确,课题组提出的标准框架可以满足今后管理工作需要,提出的以调查、收集、分析现有科学资料证据为主,适当补充实验的技术路线现实可行。
3、目前提出的开题报告还属框架性,还需细化,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理清思路,如损害分级的原则还需明确,污染年限确定与损害表现之间关系还需协调,指标选择还应抓住特异性等。
4、健康方面的标准已有大量资料,在利用这些成果时要深入了解相关技术资料的科学含义及实验基础,加强本项标准的科学性。标准涉及大量医学知识,课题制定中应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
5、建议标准内容包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健康影响。
本标准制定带有探索性,希望课题组在制定过程中注意总结此类标准的经验,并注意与环境管理实际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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