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技标准->中国环境标志->相关报道
政府绿色采购青岛发布清单 发挥政府导向作用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2006-02-27
     
 

 
  本报2月27日讯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发文,发布了《青岛市绿色采购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一批)》。并规定,今后政府采购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绿色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使青岛市成为全面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城市。

  青岛市指出,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以及环保产品为政府、社会、企业服务的作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促进青岛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健康发展,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经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环保局筛选认可,列入第一批《绿色采购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包括水性涂料、综合利用资源节约型产品、洁净煤燃烧设备等三大类30个品种。

  据悉,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评选规定和条件,定期发布和调整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2-0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