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6月24日)
此次会议是《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之后环保系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一次全国性的清洁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要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交流各省市环保局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经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讨论环保部门在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布署下一步工作。
一、当前的环境形势和开展清洁生产的重要性
1. 从环境资源的客观条件看。一方面我国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相当部分国土生态系统脆弱、环境承载能力低;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快,经营方式粗放,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2. 从环境现状看。环境形势相当严峻,老的环境问题还没有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大气、水污染相当严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呈发展趋势,电子垃圾、汽车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外来物种保护迫在眉睫等等。发达国家上百年出现、分阶段解决的环境问题,我国在快速发展的20多年中集中表现出来,呈现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进一步增强了治理污染、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度。
现在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发达国家在其实现工业化的100多年历程中基本上是在不受资源环境约束下完成的。但我国的工业化不同,资源环境已经明显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已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搞工业化。我国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改变“两高一低”(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模式,必须实施清洁生产。这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要而又重要的一步。
3. 从环保工作看。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从“十六大”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两院院士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我国发展势头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比如……,人口、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资源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相当艰巨。消耗高、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等粗放经营方式仍比较严重,如此等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最终势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五个统筹的要求把环境保护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除了思想上重视,近年来国家切实加大了环保投入,2002年环保投入占GDP的1.33%,2003年达到了1.39%。国务院批复了“33211”的9个污染治理规划,批准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污染治理规划和全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等。每个规划都是带项目的,投资上百亿到几百亿元。曾培炎副总理在太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是否可利用国债集中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考虑要加快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以改善我国严重污染的江河水源。
4. 从群众的环境意识上看。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两会提案建议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提案建议数也不断增加,法院受理的与环境污染相关的案件前几年每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几。
国家要求高,群众要求高,而环境质量改善慢,一些地方又存在严重的保护主义,污染反弹突出,环保工作的压力非常大。同时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1)企业达标排放如何巩固?(2)企业达标排放后,下一步什么办?(3)环境保护工作方式如何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改变?(4)发展循环经济从哪入手?如何入手?等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都离不开清洁生产。清洁生产通过对企业生产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甚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污染防治双赢可行的办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切入点,是工业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环保系统在推进全国清洁生产中所做的工作
自九十年代初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对清洁生产工作非常重视,环保系统在推动清洁生产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目前已在企业示范、人员培训、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1)在企业示范方面,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3000多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轻工、建材等10多个行业,促进了企业的工艺技术革新、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物质的循环利用、资源及能耗下降,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2)在人员培训方面,通过加强清洁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了相关人员清洁生产意识,保证了清洁生产领域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到目前为止,国内通过不同途径已组织了近600个清洁生产培训班,共有2万多人次接受了清洁生产培训;(3) 在机构建设方面,在国家清洁生产中心指导下,全国已建立了近4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4)在法制建设方面,2003年1月1日,《清洁生产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纳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这也是清洁生产10年来最重要和最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果。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11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并与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若顺利,该审核办法将于近期发布。此外,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清洁生产指南和标准的编制工作,发布了三项清洁生产标准和一些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以指导不同行业推行清洁生产。(5)在国际合作方面,十多年来,我国已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荷兰、丹麦、挪威等国家进行了广泛的合作,有力推动了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辽宁、江苏、山东、广东、天津、山西等省市做的比较突出,会上还要介绍经验,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三、几点要求
目前,推行清洁生产在我国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和一定的实践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认清形势,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和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提高认识,落实好环保部门促进和监督实施清洁生产、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的职责。这些职责在《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和总局下发的文件中都已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6条意见写的很好,总局去年《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9条意见也很全面,这两个文件都需要重点落实,依法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步伐。
第二, 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做好企业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核定应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公布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指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套文件,完善清洁生产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建立清洁生产实施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全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三,继续做好清洁生产的示范和推广工作。要树立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全面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引导更多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在环境友好企业创建过程中实施清洁生产,不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就不能算是环境友好的企业。
第四,加强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已在会办之中。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监督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公布审核结果,并对审核结果进行绩效评估。通过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效益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走过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把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果和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情况,作为核定该单位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放量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中也要求新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应将清洁生产纳入限期治理要求。各级排污费的使用也应重点支持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
我希望本次国家环保系统清洁生产工作现场会能够成为我国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新起点,能够对我国清洁生产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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