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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1996-08-26
     
 

各地市经贸委(经委、工业经济局)、环保局,商洛、安康地区建设环保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清洁生产是国内外多年来从防治工业污染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来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它强调对产品和生产过程持续实施污染预放战略,以减少对人类与环境的风险。其指导思想是谋求环境与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其核心是废物最小量化和资源能源的最大利用,促使传统的以注重“三废”末端治理为主的污染防治和管理方式,改变为在工业生产全过程中系统地采取综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限制污染物的产生。其基本方法是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即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分析,找出能耗、物耗高的原因及相应的降减措施。亦即寻求清洁生产的机会,把污染最大的消除在生产工艺过程之中,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这两年,我省通过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示范,实施清洁生产审计,使企业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为此,国家环保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工发组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为了实现两个转变,提高工业发展有整体效益,改变工业污染防治的被动局面,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此对我省推行继续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规定: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推行清洁生产的认识。企业法人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企业领导人要通过转变生产管理思路及改变粗放经营方式,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着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物耗、能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竞争力、减少环境污染。使企业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清洁生产环境审计,并将企业的环境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中。

  二、对限期治理企业的污染治理要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实施经过清洁生产审计产生的污染防治方案,达到限期治理要求。

  三、对申请使用污染防治基金或环保补助资金进行污染治理的企业,要先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在环境审计报告基础上产生的污染防治方案才能予以批准,环境审计所需费用可从项目中一并解决。对安排为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不进行清洁生产环境审计的,不予补助环保资金。

  四、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建等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进行清洁生产环境审计和实施了无费用和低费用方案后方可申报立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环境审计的中费用及高费用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否则不予批准。

  五、国家技改项目贷款和节能综合利用等专项贷款优先安排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六、各企业要制定对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取得显著效益的有功人员进行酌情奖励的办法,并可向有关部门申报推行清洁生产的科技成果。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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