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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社区表彰评估标准(试行)
2005-12-31
     
 
  近日,四川省环保局积极落实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2001—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省委宣传部共同发出通知,决定在县以上城市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并成立了相应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机构,明确了舆论宣传、试点示范、表彰命名等要求。同时,积极考虑把“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检查考评。

  附件:四川省绿色社区表彰评估标准(试行)

  

  四川省绿色社区表彰评估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

  1、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率大于80%;

  2、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小区居民一般应达1000户,新建小区入住率达80%);

  3、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

  二、健全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机制

  1、成立创建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由街道牵头组织,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办、文明办、城建科、宣传部、妇联等职能部门及环保、学校和驻社区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

  2、成立创建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以社区为单位,由居(家)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民代表、学校和驻社区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社区工作计划中环境保护工作有专门的内容,有创建“绿色社区”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4、建立创建工作档案记录

  社区基础资料齐全,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活动介绍、阶段工作总结、背景资料完整,并附有照片、音像资料等。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序。

  5、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

  建立一支或几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绿色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

  6、定期组织机构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以课堂培训、实地考察、参加交流活动等方式,组织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

  7、建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与政府部门、居民、驻社区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制度,共同商讨社区内的环境事务,并将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居民大会、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征求居民的意见或告知,环境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8、建立可持续改进的自我完善体系

  社区按阶段进行自评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自我完善,建立健康持续的改进机制。

  三、防治社区环境污染

  1、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实行雨污分流。

  2、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生活垃圾袋装化,有分类回收装置和明显标志,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居民都能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3、无噪音扰民环境问题

  社区内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

  四、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1、社区环境整洁

  各种公共设施保持完好,各个公共场所的环境管理有序;车辆无乱停乱放,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市场和违章建筑;无乱张贴;无违法搭建、流动摊亭;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社区内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散煤;建筑、拆迁、市政等工程采取防尘措施。

  2、社区绿化美化舒适

  社区可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无毁绿现象,对古树和名树加以重点保护;社区内有宽松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

  五、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1、环境宣传措施到位

  社区设有固定环保橱窗、宣传栏;及时发布环境信息;每年至少组织1次100名以上居民参加的环保活动。

  2、环境教育制度完善

  社区内有环境宣传教育的设施;社区内有30种以上的环保类书籍、音像及图文资料;结合社区实际以环保课堂、参与活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每年至少两次。

  六、居民环境意识高

  1、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自觉保护环境

  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居民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对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无销售、食用现象;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2、使用环保型商品

  社区内单位和居民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提倡使用获得环境标志或节能标志等对环境友好的无磷洗衣粉、冰箱、空调等环保电器。

  七、附加分

  1、获得过省级、市级政府命名表彰的文明社区、社区建设示范区、生态小区、安静小区等。

  2、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社区特色

  社区结合自身人文、地域等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社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使用了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节能的设备。

  八、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

  总分 内容 分数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考评成绩
20 1、居民对社区环境满意率大于80% 2 发放问卷、抽样调查 达到标准的计2分,未达到标准不能被表彰  
2、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居民户数一般应达1000户,新建小区入住率达80%。 2   达到标准的计2分,未达到标准不能被表彰  
3、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16 检查环境监测等及材料相关文件 达到标准的计2分,未达到标准不能被表彰  
30 1、成立创建领导机构 4 检查机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出示相关文件、档案 未成立扣4分  
2、成立创建执行机构 4 检查机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出示相关文件、档案 未成立扣4分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及人 4 计划切实可行,目标清晰,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未定计划扣2分,计划不完整扣1分,未落实到部门和人扣2分  
4、建立创建工作档案记录 4 检查有关文件 未建档案扣4分,档案不全依程度扣1-3分  
5、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 4 检查名单及活动介绍 未有志愿者队伍扣4分,作用不强扣2分  
6、定期组织机构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4 检查培训记录、问卷调查、现场考核 未组织培训扣4分  
7、建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 4 检查有关文件、听取汇报、走访居民 制度未建立的扣4分,有制度但环境投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扣2分  
8、建立可持续改进的自我完善体系 2 检查文件,听取汇报 未建立体系的扣2分  
10 1、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2 检查监测报告,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6 现场检查,走访居民 缺一项扣2分  
①生活垃圾袋装化;②有分类回收装置和明显标志,定点存放,日产日清;③居民都能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3、无噪音扰民环境问题,达到国家安静小区标准 2 现场检查,走访居民 不符合要求扣2分  
12 1、 社区环境整洁 9 现场检查 缺一项扣1分  
①各种公共设施保持完好,各个公共场所环境管理有序;②车辆无乱停乱放,机动车有环保标志;③无露天市场和违章建筑;④无乱张贴;⑤无违法搭建、流动摊亭;⑥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⑦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⑧社区内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散煤;⑨建筑、拆迁、市政等工程采取防尘措施。
 
 
 
 
 
2、 社区绿化美化舒适 3 现场检查 缺一项扣1分  
  ①社区可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②无毁绿现象,对古树和名树加以重点保护;③社区内有宽松的休闲、娱乐、活动公共场所。
10 1、 环境宣传措施到位 5 现场检查,查看活动记录 缺一项扣2分,全缺扣5分  
①社区设有固定环保橱窗、宣传栏、环境警示牌等;②及时发布环境信息;③每年至少组织1次100名以上居民参加的环保活动。
 
 
 
 
 
2、 环境教育经常化 5 现场检查,检查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缺一项扣2分,全缺扣5分  
  ①社区开展了绿色家庭、绿色消费等活动;②社区内有30种以上的环保类书籍、音像及图文资料;③结合社区实际以环保课堂、参与活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每年至少两次。
    1、社区居民环境意识高,自觉保护环境        
    ①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②居民爱护社区内环保及其它公共设施;③对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无销售、食用现象;④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行为。      
      4 问卷调查,走访居民,现场检查  
8       缺一项扣1分
         
         
         
         
         
  2、使用环保型商品 4 现场检查,检查数据统计记录,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60%,扣4分  
    ①社区内单位和居民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②提倡使用获得环境标志或节能标志等对环境友好的无磷洗衣粉、冰箱、空调等环保电器。
10 1、获得过省级、市级政府命名表彰的社区,如文明社区、社区建设示范区、生态小区、安静小区等。 3 检查有关命名表彰文件 获得过一项命名表彰可得2分,满分3分  
2、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检查审核文件    
3、社区特色 3 检查有关文件,实地走访 根据实际情况每项得2分,满分3分  
  ①社区结合自身人文、地域等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②社区建设的规划与设计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使用了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节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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