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首个由两个民间团体(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香港地球之友)共同发起组织的国家级环保奖项“地球奖”,自六年前设立以来,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各地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在环保系统内得到了普遍的推崇和肯定,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也逐步扩大,共评出172名“地球奖”获得者(其中青少年集体奖19名)。这一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更好地发挥“地球奖”获得者的优势,更广泛地传播环保信息和他们的贡献精神,以促进“地球奖”的可持续发展,经“地球奖”组委会研究决定,自2003年起,“地球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2003年第七届“地球奖”仍设新闻、教育、综合、青少年集体四类奖项,凡在环境新闻、环境教育及社会各界从事环保工作和环保活动连续5年以上的个人、从事环保活动连续3年以上的青少年集体,均可申请参加地球奖的评选。第七届“地球奖”评选活动方案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有关参评具体事宜,可致电“地球奖”秘书处,电话:010-84634063/84654962或登陆http://hjjx.zhb.gov.cn查询。 第七届“地球奖”颁奖大会拟定于2003年4月22日“地球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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