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记者潘骞
安徽省及巢湖流域各级政府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巢湖水源保护条例》,连续组织实施了3个水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水污染治理取得重要进展。
2008年与2005年相比,巢湖流域人口增长3.5%,流域GDP增长82.4%。在此基础上,巢湖湖区及环湖支流总体保持稳定,湖区高锰酸盐指数基本达到Ⅲ类,总磷、总氮浓度较2005年分别下降3%和0.3%,部分河道水质转好。2008年,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69万吨,较2005年下降8%,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64%。今年上半年又新建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3个,减排化学需氧量2505吨,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落实目标责任制
2005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多次召开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与流域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今年年初,省政府又与流域各市政府签订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年度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和要求。省政府连续3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巢湖流域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流域各市政府也分别与县、区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水污染治理工作一直得到安徽省人大的高度重视。省人大于1987年颁布实施了《巢湖水源保护条例》,1998年修订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巢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予以立法保障。今年又将巢湖水污染防治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有力地推动了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
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九五”期间,巢湖流域共建成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110个,完成投资23.5亿元。“十五”期间建成规划项目26个,完成投资30.3亿元。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于去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安徽省政府要求立即转发至流域各地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加快实施淮河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的通知》、《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规划项目的实施和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对各市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督察。截至今年8月底,巢湖流域列入“十一五”规划的56个项目,已建成26个,在建27个,开展科研3个,项目开工及完成率达94.6%,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9%。
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
安徽省政府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作为巢湖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的重要抓手。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通知》,省政府组织3个督察组,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了实地督察,督察结果通报全省。去年10月,省政府召开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市、县专题汇报会,省长王三运发表书面讲话。会议对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提出严肃批评,重申要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督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行驻点督办,直至项目建成试运行。省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在涉水项目环评、土地供应方面,明确了“区域限批”政策,有效促进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去年年底,巢湖流域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截至今年6月底,巢湖流域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座,日处理能力达76万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70%。同时,要求流域内新上污水处理厂必须上
脱磷装置、流域内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必须增加脱磷装置。
强化环境管理与执法监督
安徽省政府把加强环评审批、强化源头控制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要求各地坚决做到“三个不要”,即不要牺牲环境的发展,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未经环评的建设。对流域内涉水污染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求化工、制革、酿造、印染、电镀五大重污染行业的新建大中型项目,由市、县核准审批的必须经过省级环保预审,对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
安徽省连续7年在巢湖流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去年共检查企业3963家次,对55家违法排污企业或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流域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综合达标率达到98%。对流域内化工及医药、冶金、建材、轻工、电力、纺织等重点行业,依法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年取水量15万吨以上的企业把水资源消耗作为审核重点;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必须把污染物削减作为审核的首要目标。去年,流域内9家企业实施了120项清洁生产方案,产生经济效益7000万元。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始终是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首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年以来,流域累计投入3.4亿元,解决了87.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次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先后完成了全省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基础环境现状调查,批准施行了《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启动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现状调查,饮用水源环境管理逐步向农村延伸。
开展蓝藻应急防控工作。自2007年起,每年4~9月对巢湖实施蓝藻应急防控,启动蓝藻“水华”预警预报机制,采取卫星观测、现场巡查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密切关注水质、水情变化,每周通报防控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巢湖仅发生1次局部性水华,未对群众饮水安全造成影响。
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湿地建设。总投资1.2亿元的巢湖湿地建设工程已完工,完成污染底泥疏挖及吹填200多万立方米,修复重建湿地6300多亩。
实施重污染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合肥、巢湖市政府组织对污染严重的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双桥河及其二级支流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污染截流,建设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改善水质。
加大内源污染治理。渔业部门通过生物控制等措施,修复水域生态系统;林业部门通过水源涵养林建设,恢复沿岸生态系统;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积极推进“引江济巢”工程前期工作,采取科学调水、合理控闸等措施,加快湖泊水体循环交换。
提高环境基础科研水平。省环保厅与德国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减轻巢湖富营养化”课题研究,一期已顺利完成,二期即将结束。
编制《巢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方案》,明确了六大建设任务、八大重点工程和6项保障措施,总投资461亿元,实施治理项目32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