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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长三角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省
高杰 见习记者 闫艳 通讯员 李莉     2010-02-24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闫艳 通讯员 李莉 记者 高杰 南京报道 江苏省政府日前推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到2012年,江苏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要进一步下降,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基本建成生态省。

  在“实施方案”中,江苏省确定要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的衔接,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性法规。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率先实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标准。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并重,进一步完善推动节能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循环经济试点。全面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重点组织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12年,建成30个国家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把太湖流域率先建成清洁生产示范区域。

  在加快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省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推进电力、化工、冶金、纺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行动,制订中水、再生水和“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价格政策,实行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行业产品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和节水评估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

  江苏省还确定,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继续坚持环保优先方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治污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长三角地区大气质量,启动燃煤电厂的脱硝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推进排污权交易,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号:[   ] 更新日期:[ 2010-02-24] [ 打 印 ]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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