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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评选标准
2007-08-20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本年度内在环保公益事业中做出巨大贡献和产生广泛影响的中国公民。

  具体评选标准:

  (一)公益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意义,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行动

  1、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2、其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做出杰出贡献。

  3、在环境保护或相关行业中有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影响

  1、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2、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3、在本年度中国环保事业中获得重大荣誉,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年度将从公务员、企业家、学者、新闻从业者、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学生、市民、工人、农民等各界人士中,评选出8-10位为环保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公民,以鼓励公众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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