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报道->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
    根据参评人环保行为和影响结果的不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每年将设5-10个奖项,每年度具体授奖数量,由评选办公室根据当年度提名情况而定。获奖候选人以倍数原则设置,如果是5个年度奖,将有10位候选人进入总评选。此外,根据评选具体情况,还可设立绿色中国特别奖。
    (每个奖项有一位正式获奖者,另有一位获得提名奖)
    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是奖励在2006年度内在环保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广泛影响的中国公民或国际友人。
    本年度将从公务员、企业家、学者、新闻从业者、非政府组织成员、学生、工人、农民等各界人士中,评选出8位为环保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公民或国际友人,以鼓励公众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奋斗。同时评出8位入围候选者,向他们颁发“提名奖”,以褒扬他们为环保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参评人年龄不低于14周岁。
    现职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公务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一)在网上直接提名和投票
2006年9月5日起网民可在以下网站提名:
评选官方网站:http://www.greenchinese.net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国家环保总局网http://www.zhb.gov.cn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网http://www.tt65.net
(二)网上表格下载后提名
为了方便网民参与,提供推荐表下载。【推荐表下载
(三)直接推荐和提名
参与者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向组委会提交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推荐表。
信函:北京海淀区阜成路42号中裕商务花园33楼B座4层 邮编:100036。
传真:010-51717834
Email:a0826@126.com
推荐表提交时间为2006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12月9日,在北京展览馆举行的“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揭晓了今年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8位获奖者和一个特别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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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提名人公示及初评阶段基本情况,并正式推出24名“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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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网上投票
    10月22日倍受公众瞩目的“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提名阶段落下帷幕,按照评选程序顺利过渡到第二阶段,即候选人资质确定阶段。经过公众一个半月的踊跃推荐,共收到网络、 信函、传真、电话推荐253人。
    组委会办公室对提名人的资料进行了认真收集、整理、核对,将把全部候选人在网上分批公布,通过网民投票、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评委评选三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出“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获奖者。本次评选活动结果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最终获得者,将在12月9日的“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与社会公众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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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公示名单 第二批公示名单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大奖设立于2005年,由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国家环保总局七部委联合主办,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并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时任联合国副秘书 长、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特普费尔曾亲临颁奖。
    为方便广大群众理解“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的含义,组委会特提出以下关联词,供群众在推荐和投票时参考:
(一)公共服务 (二)社会责任 (三)学术创新
(四)公众参与 (五)大众传播 (六)执法先锋
(七)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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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是本年度内在我国环保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具体评选标准:
(一)公益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形象,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行动
1、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2、其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做出杰出贡献。
3、在环境保护或相关行业中有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影响
1、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2、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3、在本年度中国环保事业中获得重大荣誉,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次评选于2006年9月5日启动,12月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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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 中共中央宣传部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 文化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共青团中央
(二)特别支持单位: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三)承办单位:
-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